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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委 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査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六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7 08:58

截止2021年8月7日9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长县生态环境信访件2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环境信访问题为:延长县自来水水质差,水烧开后水面有白色漂浮物锅底也有白色沉淀物。

延长县

8月8日,延长县供水公司进行了现场核 登。经查,延长县现有王家河、白家川两家净化水厂,两家净化水厂均使用常规水处理工艺(澄清、混凝、过滤、消毒),净化设备运行正常,自来水出水合格。信访反映“水烧开后有白色漂浮物和沉淀物”实为“矿物盐沉淀”,俗称“水垢”,学名“碳酸钙/碳酸镁”。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允许在自来水中存在。县自来水公司委托陕西科仪阳光检查公司每月对两家净水厂进行分析检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据据最新检测结果,两家净水厂出水符合GB5749-2006标准要求。

延长县巳责令供水公司 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和 水质安全知识宣传,并及时进公示。


2

环境信访问题为:延长县环城路汽车站附近每天夜间有大型车辆通行,鸣笛扰民。

延长县

8月7日,延长县交警大队进行了现场核 查,发现西河子沟有工程车辆夜间行驶。由于此路段为省道(旧205线),未设置禁止大型车辆通行、禁止鸣笛牌,导致个别车辆在此路段行驶中存在乱鸣笛行为。针对存在问题,县交警大队向汽车站附近的延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地出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工地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在城区鸣笛现象。

延长县已责令县交警大 队合理部署警力,加强路面管控,严禁大型车辆17:00后随意呜笛,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