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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延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changxi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槐里坪西一路口,邮编:717100,电话:0911-8351000,电子邮箱:925978953@qq.com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延长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促发展。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和丰富公安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省市县媒体网站、延长公安微信公众号、延长-POLICE新浪微博等网络媒介平台,强化公安对外宣传工作,便于群众及时更好地知晓和理解公安工作,从而树立公安良好形象。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详情概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动态3条,包括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警营开放日”活动等信息。

2.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其他方式公开原创信息448条,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13条,其他方式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延长县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延长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传播公安能量、优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为导向,严格规范执法,创新公安举措,强化为民意识,有力提升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宣传发动。注重日常公安宣传工作,紧扣公安主题、基层实际、实事好事,借助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发好公安声音、弘扬社会正气,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推出系列宣传活动623次,借力市级以上媒介宣传56次。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根据公安“放管服”改革部署精神,持续优化公安“放管服”措施,结合实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20条措施》;全面提升公安政务窗口服务质效,优化线下服务,落实“首接”责任,全面开通“电子支付”,推行“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假日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利企措施,及时办理户籍业务8263件次、车驾管业务65446件次。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安业务网办业务4765件次、交管“12123”网办业务23573件次,切实做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便利了群众,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强化窗口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公安机关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展现新成绩,突出为民服务、先进事迹、打击整治、安全检查、规范执法、警营文化及队伍建设等公安工作,继续讲好警察故事,弘扬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威信和形象。依托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媒介等宣传平台,坚持做强主阵地,以县局“延长公安”微信公众号为中心,各警种、派出所各自微信公众号开展日常宣传,强化宣传矩阵建设。同时积极对接电视台,发挥网络媒介作用,择优向省市县融媒体推送公安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强化公安正面思想舆论和正能量,强化引领、示范、调动效应。

(五)监督保障

我局信息公开由政工室牵头监管推进,严格落实信息“部门核对+分管局领导审核+政工室发布把关”审签制度,由政工室专人负责照片、素材、版面、运营、维护审核把关工作,并落实保密工作规定,保证发布的实用性、实效性、保密性,强化公安综合宣传工作的效能。同时政工部门指导各所队公众号等媒介平台的运行,统一、规范外宣渠道,积极有效应对、引导负面舆情,进一步突出公安队伍正能量传播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源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3

行政强制

3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农村区域,很多群众还不能通过新媒体了解公安工作;二是信息内容和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现在刊发的常规信息多,涉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力度还不够;三是创新宣传方式上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拓展宣传载体,让更多群众能够更加直接直观的了解公安工作。四是人才队伍配备不足,需要加强新媒体团队建设,以及加强所需设备采购力度,更好的推动服务于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有效促进提升了延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持续高效审批;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积极应对新型互联网工作模式,加强审批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持续提高电子化办公水平。三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信息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新媒体工作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四是建成延长公安政务大厅,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切实做到高效办理业务,热诚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