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新修订的《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覆盖县、镇(街)、村三级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推动全县公路路况持续改善、路域环境整洁优美、安全隐患动态清零、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组织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县级总路长、县级路长、镇(街)级路长、村级路长四级责任体系,同步设立路长办公室。
(一)县级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全面路长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二)县级路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协助县级总路长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事项,督促镇(街)级路长开展工作。
(三)镇(街)级路长:由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巡查整治,协调解决辖区内公路存在问题。
(四)村级路长:由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辖区村道日常巡查、隐患上报、路域环境整治,发动群众参与爱路护路。
三、工作职责
(一)县级总路长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公路管理、路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研究审定延长县公路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及“路长制”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公路建设、养护保通、隐患治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足额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人员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落实;督促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全县公路路网安全畅通、规范有序、长效管护。
(二)县级路长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制,健全县级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做好水毁抢修有关工作;督导镇(街)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镇(街)级路长考评结果;每半年专项检查、专题研究“路长制”工作不少于1次;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镇(街)级路长进行问责。
(三)镇(街)级路长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沿线的日常养护、安全管理以及大型水毁抢修、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协调保障工作;抓好辖区内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加强辖区内路政信息报送;强化未纳入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基础数据库道路的管理;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度等;每季度专项检查、专题研究“路长制”工作不少于1次。辖区内油气企业生产路原则上由使用企业进行管护,油气企业与地方政府共享的主要道路由双方协商进行管护。
(四)村级路长职责:负责组织村道的日常巡查、疏通排水、小修保养、隐患排查、小型水毁抢修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配合镇(街)级路长加强辖区内路政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每月专项检查管辖路段不少于1次。
(五)道路专管员职责:各镇(街)设立道路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日常养护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可由所属镇街政府适当予以补助;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1.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乡级、村级道路日常养护由所在镇(街)政府组织实施,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路肩平整、整洁,无堆占、杂草、车辙、压痕、坑洼、隆起、沉陷、孔洞、缺口,横坡适度,与路面接茬平顺。
(2)边坡稳定、平顺,无冲沟、松散,坡度符合规定。
(3)边沟、急流槽、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畅通无杂物、杂草、孔洞,维护完好。
(4)路面整洁,无堆占、残损、抛撒物。
(5)涵洞无淤塞、杂物、杂草,水流畅通。
(6)路面、崾崄无积水或积雪。
(7)及时处理山洪、水毁造成的塌方。
2.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道路专管员要利用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3.推进交通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整合客运站、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等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
4.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等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做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推行“县统一执法、村协助执法”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镇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到路到人,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2.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厂、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确保农村公路环境干净整洁。
3.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扎实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管理养护投入
按照《农村公路条例》和《延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发展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制度,足额落实县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县财政每年按乡村道路里程列支日常养护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拨付镇(街)统筹用于辖区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及小型维修,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路况变化及物价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1.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建设。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逐步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2.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小型水毁由镇街负责,大型水毁报交通部门),除特大洪水和较大塌方外,一般阻车时间不超过24小时。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级、镇街级路长组织沿线机关、企业、群众进行抢修。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镇(街)、村级路长,县交通运输局等责任部门。
(二)考核内容
1.路面巡查。县级路长每半年至少巡查1次、镇(街)级路长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村级路长每月至少巡查1次。
2.问题发现率与办结率。一般问题3日内解决、复杂问题1周内拿出具体解决方案。
3.群众投诉处置满意度。12345热线反馈问题处置情况。
4.农村公路列养率。列养率达到100%。
5.路域环境整洁度。辖区路面无垃圾堆积、道路无安全隐患。
6.资金使用情况。养护资金补助是否转款专用。
7.养护示范路创建。各镇(街)创建养护示范路不低于5公里。
(三)考核方式
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检查评比,将各镇(街)对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考核采取外业路查和内业资料检查相结合,一是平时检查考核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二是定性与定量检查考核相结合,整体印象与抽查路段评定打分相结合;三是检查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群众评价反映较好的酌情加分,反之扣分;四是检查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对所提监督意见的响应程度、整改效果作为参考,可酌情加减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组将依据检查结果,对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考评结果将进行全县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养护资金补助的重要标准。对在道路管理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道路管理出现严重问题,如发生重大道路安全事故、长期存在道路环境脏乱差问题且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路长,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发改科技局、水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镇街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担任,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路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抓好农村公路和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日常养护、抢险保通以及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维护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