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长县工业园区土地收储项目土地征收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补充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4 19:48

黑家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工业园区土地收储项目土地征收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补充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次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延长县工业园区土地收储项目

土地征收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补充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切实维护被征地村民和附着物产权人权益,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土地收储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结合前期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2年11月2日《关于印发〈延长县工业园区土地收储项目土地征收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22〕13号)补充如下: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红叶李

①胸径20cm-22cm:720元/株

②胸径16cm-18cm:480元/株

③胸径11cm-12cm:340元/株

④胸径9cm-10cm:260元/株

⑤胸径7cm-8cm:183元/株

⑥胸径5cm-6cm:80元/株

⑦胸径3cm-4cm:56元/株

⑧胸径1cm-2cm:10元/株

2.白蜡

①胸径20cm-22cm:720元/株

3.银杏

①胸径20cm-22cm:1143元/株

②胸径14cm-16cm:375元/株

③胸径12cm-15cm:352元/株

④胸径10cm-11cm:230元/株

⑤胸径8cm-9cm:200元/株

4.榆叶梅(丛状):16元/株

5.紫穗槐(丛状):10元/株

6.苹果苗(矮化):12元/株

7.金丝垂柳 胸径5cm :135元/株

8.合欢

①胸径9cm-10cm:230元/株

②胸径7cm-8cm:120元/株

③胸径5cm-6cm:70元/株

9.黑麦草:10元/㎡

10.海棠

①胸径1-2cm:18元/株

11.柳树

①胸径20cm-22cm:1000元/株

②胸径12cm-15cm:320元/株

③胸径9cm-10cm:220元/株

二、相关奖励标准

对于《延长县工业园区土地收储项目土地征收及附着物补偿方案》中规定的无利用价值苗木,产权所有人能够在4月15日前签订补偿协议并积极配合清理苗木的,给予每亩10000元的奖励。

本补充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