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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6-17 16:3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平,为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6月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县、镇街、村三级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县、镇街、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一)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县长担任。

(二)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镇街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三)县级路长:为辖区内县级、乡级道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业务指导,做好辖区内县道、乡道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乡道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镇街、村路长履职考核。

(四)镇街级路长:为辖区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由各镇政府(街道办)镇长(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内路政信息报送;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村级路长的履职考核;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度等。

(五)村级路长:各村委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做好所管养农村公路的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内路政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体现爱路护路的具体内容。

(六)县、镇街级路长办公室职责

成立县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担任。县级路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及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镇街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成立镇街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镇政府(街道办)分管副职担任。镇街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各村道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

(七)专管员职责

村级道路养护员为辖区道路专管员,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1.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路肩平整、整洁,无堆占、杂草、车辙、压痕、坑洼、隆起、沉陷、缺口,横坡适度,与路面接茬平顺。

(2)边坡稳定、平顺,无冲沟、松散,坡度符合规定。

(3)边沟、急流槽、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畅通无杂物、杂草,维护完好。

(4)路面整洁,无堆占、残损、抛撒物。

(5)涵洞无淤塞、杂物、杂草、水流畅通。

(6)及时处理山洪、水毁造成的塌方。

2.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专管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3.推进交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积极整合五级客运站、养护道班、邮政所、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等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

4.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等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做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县统一执法、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镇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每条村道要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责任到路到人,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2.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发生。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厂、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3.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管理养护投入

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规定,采取财政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安排,镇街、村要协调辖区企业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给予支持,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路况变化及物价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1.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建设。我县地形地貌复杂,地质和气象灾害频发,每年因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农村公路损毁严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困难。为减轻公路灾毁导致的养护维修费用负担,缓解县财政压力,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逐步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2.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除特大洪水和较大塌方外,一般阻车时间不超过24小时。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镇街路长组织沿线机关、企业、群众进行抢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经发局、水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考核办等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县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道县管、乡道镇街管”的路长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从2023年开始,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