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延长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延长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为: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结合黄河河道管理现状和地形地貌实际情况,确定延长县段划界标准为不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45.48公里,划界岸线长度45.2公里,上至延川县县界、下至宜川县县界、左至黄河主流中心线,右至河道管理范围线。(详见附件:延长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