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更新延长县城区及建制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02 09:3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土地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地价管理,引导我县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合理收益。现将我县城区及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通如下:

一、适应范围

延长县城区及7个建制镇(交口镇、郑庄镇、张家滩镇、黑家堡镇、雷赤镇、罗子山镇、安沟镇)建成区及近期规划区内的所有土地。

二、用地类型

延长县城区及7个建制镇用地分为四种类型,即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墓服务设施用地。

三、级别范围分布

延长县城区划分为四个级别,土地总面积6.8933平方公里。7个建制镇划分为一个级别,土地面积为7个建制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详见分布图)。

四、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指同一级别内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延长县城区及七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结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县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和更新延长县城区及建制镇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发〔2013〕39号)文件自行废除。

附件:1.延长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2.延长县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延长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附1



附件2

长政发〔2020〕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