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延长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做好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和处置工作,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陕西省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对法>办法》、《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参照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结合延长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实行山洪灾害防御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负责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
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布置,统一调度,公众参与,群专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测和防控,做到在山洪灾害发生时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每年汛前制定和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延长县县域内突发性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基本情况
2.1自然概况
延长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部,地处北纬36°13′37″—36°45′20″;东经109°33′4″—110°29′43″之间。北靠延川县,西连延安,南接宜川,东临黄河,与山西省大宁县、永和县隔河相望。东西长72.9公里,南北宽55.05公里,全县
总面积2368.7平方公里。
2.1.1水系分布
延长属黄河流域的延河水系,境内河道纵横交织,径流总量5984.65万m3,境内主要河流有黄河、延河。黄河沿县域东界过境,是延长县与山西大宁、永和两县的界河。县境内黄河流长44.7㎞,流域面积2363.56km2,北由罗子山镇冯家畖接延川界入境,南至雷赤镇周家畖入宜川阁楼乡界出境。流经罗子山、雷赤2镇23个村庄,汇集延河、安河、雷多河等大小30条支毛沟河流,河岸宽800m,水面宽600m,平均比降2‰。延河由西北向东南横贯全县,境内河流长144㎞,集水面积1724 km2,平均比降2.8‰。延河西由黑家堡镇盖头坪村接甘谷驿入境,东至雷赤镇凉水岸汇入黄河,县内流经黑家堡、七里村、张家滩、罗子山等乡镇。县境内另有岳口沟河、郭旗河、郑庄河等10多条河流。
2.1.2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延长属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冷暖干湿分明,夏短冬长。年平均气温9.5℃-11.4℃,无霜期180-190天,年降雨量450mm-500mm;西部梢山阴沟地带,年平均气温8.5℃-9.5℃,无霜期160-170天,年降雨量500mm-600mm。全年太阳总辐射量121.43千卡/cm2,平均日照时数为2504.6小时,多年平均降水量565.7mm。暴雨洪水强度大,由于河流上游植被覆盖差,加之陡坡开荒,水土流失严重,河流的泥沙含量较高,汛期暴雨洪水陡涨陡落,峰高量大,极易成灾。
2.1.3地形地质
延长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延河由西向东横贯全县并注入黄河。全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一般为600m-1100m,南部童儿湾是全县最高点,海拔1391m。境内山脉以延河为界,南北分属两大山脉,延河南山岭属梁山山脉崂山支脉的延支,延河北峰峁属横山山脉的延支河势基本稳定。
2.2社会经济
2.2.1行政区划
延长县辖7镇(黑家堡、郑庄、安沟、交口、张家滩、雷赤、罗子山)和七里村街道办,共159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为15.9万人。延长县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2.2.2经济社会情况
近几年来,延长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为实现兴县富民的目标不懈努力,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8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4.08亿元,增长8.7%;地方财政收入2.63亿元,增长9.24%;固定资产投资48.11亿元,增长3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亿元,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56元、9650元,分别增长8.2%、9.1%。
2.3灾害损失
2.3.1灾害损失
延河在延长县城段河床为峡谷,水位陡涨陡落,且含沙量大,历史上曾出现多次洪涝灾害。主要记载有:“清顺治十六年(1659
年)六月六日延水涨,昼夜漂没城郭、民畜庐舍”(《延长县志》);公元1917年延水暴涨,调查最大洪峰流量为6860m3/s,县城损失较大;1933年延水暴涨,调查最大洪峰流量6300m3/s;1940年7月6日,延河洪水暴涨,致使县城和川道机关、居民遭受不同程度损失。特别是1977年7月6日,延河上游安塞境内发生特大暴雨,致使延河全河段发生特大洪水。延长县上游甘谷驿水文站出现洪峰流量9050 m3/s,延长县城段出现洪峰流量8100 m3/s,相当于150年一遇洪水。此次洪水很快涌入县城,沿河居民、机关俱遭洗劫,据统计倒塌房屋185间,窑洞4孔,死亡4人。全县7个乡镇和38个行政村,52个机关单位受灾,农业受灾面积18682亩,粮食减产500万公斤,公路中断两个多月,直接经济损失1243万元(1977年货币值)。2013年7月25日11时30分出现超标准洪水(实测流量1000m3/s),当时洪水漫过街道,房屋进水、桥梁冲毁,多座库坝出现溢洪、坝体裂缝等现象。延河2013年7月25日12时24分甘谷驿水文站实测流量850m3/s。延长县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详见附件2。
西河子沟、关子口沟等数条小支流,虽然流域面积小,但由于比降大、河道狭窄,遇上暴雨很快形成山洪,挟带大量泥石流,直接冲刷河堤,损坏道路房屋和良田,对城镇、村庄有很大威胁,必须对其截洪排洪进行治理。
2.3.2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延长县山洪灾害类型主要是
由于强降雨引起的山沟、河流汇集的溪河洪水、滑坡、泥石流三种类型。主要集中延河两岸、小流域沟道地势低洼及历史洪水线以下,包括黑家堡、张家滩、郑庄等7镇和1个街道办,95个行政村的13714户,总人口4.73万人。
(2)山洪灾害成因:由于延长县河流众多,山高坡陡,土体松散,植被条件差,加之降雨集中(7-9月)、时段降雨量大,来势凶猛,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全县有自动雨量监测站28个(防汛建设17个、气象建设11个),自动水位站8处,简易雨量站139处,简易水位站62处,视频监测站3处,已建的雨量站点都设在镇政府驻地,而且防办与气象局在县城、郑庄、黑家堡、交口4站距离很近,所以延长县区域内代表性自动雨量站只有20处。
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由于2013年持续性强降雨导致90%的简易雨量站损坏,气象局所管站点监测降雨量定时发送,时效性较差,防汛部门不能及时收到降雨信息。
2.4.2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水库工程情况
县境内现有小型水库两座(瓦村水库、安沟水库),瓦村水库坝高22米,总库容99万m3;安沟水库坝高31.8米,总库容660.3万m3。
(2)河堤工程情况
延河由西向东横穿延长县,黑家堡、七里村等4个镇群众居住在延河两岸,目前只有镇区和县城有防洪堤,堤防工程对县城区的防洪除险发挥了巨大作用,造成河堤大部分设防标准低,有的基础深度不够,有的排洪设施不健全,有的排洪渠淤积严重,影响排洪。
(3)淤地坝情况
据水利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底,共建淤地坝2839座,其中骨干坝55座,中型坝282座,小型坝2502座,主要分布在西部乡镇的沟道内,给延长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防洪保安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由于淤地坝大多数是70年代修建的,普遍存在标准低、质量差、问题多、隐患多的特点,沟道内一旦发生局部暴雨,极易冲毁坝体,将会发生极大的山洪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危险区对处于历史洪水线
及格溪河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气候、地形地质条件,延长县山洪灾害危险区主要集中在有人居住的延河两岸川道、小流域沟道地势低洼及历史洪水线以下,易发生泥石流或滑坡堤段的西部地区。
延长县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防治区统计表,详见附件3;延长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4。
4、组织指挥系统
4.1组织指挥机构
4.1.1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成立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和应急抢险等工作组。
4.1.2各镇(街道办)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本镇(街道办)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机构下设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和应急抢险等工作组。
4.1.3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1-2支应急抢险队,落实监测预警人员。
指 挥:曹林虎(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政 委:王继耀(县委副书记)
副指挥:张 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王 志(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艾 鹏(县水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安局、县委办、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教科体局、经发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电力局、卫健局、民政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融媒体中心、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煤炭办、七里村采油厂及7镇、1个街道办和社管委。
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汛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2职责和分工
4.2.1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安排督促各责任人做好本职工作,熟悉掌握本区域山洪灾害发生情况和相关防御措施,了解各环节的工作内容,经常到各环节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在遭遇山洪灾害紧急情况下,必须到现场坐镇指挥,调动本区域内的人力、物力,有效地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到指挥果断、科学,命令发布准确及时。
4.2.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负责协调和组织武警及民兵预备人员,执行山洪灾害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等任务。负责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队,加强训练,确保在关键时刻用得上,见实效。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杨家湾工业园区和白家川工业园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局:负责山洪灾害救灾抢险疏散人群,开通道路,维护山洪灾害防御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实施交通管制,打击各种盗窃防汛抗旱物料、破坏山洪灾害工程设施和通讯设施的违法行为。
县委办:负责第三责任区(杏家沟—西河子沟)机关单位和居民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县防指指挥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政府办:负责第二责任区(朱家湾—王家川大桥)机关单位和居民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县防指指挥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水务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组织防汛检查,督促清除河道行洪障碍,搞好库坝、河道防汛抢险工作,制定、审批水库度汛计划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经发局:负责第一责任区(焦家岭—杏家沟包括杏家沟)机关单位和居民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山洪灾害基础设施和水毁工程修复的规划、投资计划安排;负责工业、商贸系统的山洪灾害防御救灾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第四责任区(西河子沟沟口—桥沟沟口)机关单位和居民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农村洪涝救灾、农业灾情监测和洪涝灾区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同时做好农业系统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社管委:负责第五责任区(大南窑沟—渠口)居民及城区沟道(大南窑沟、小南窑沟、西河子沟、寺家河口沟、小豆沟、杏家沟、卷烟厂沟)居民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落实一沟一名干部责任,认真填写明白卡,明确指挥人员,撤离路线,安置地点。
教科体局:负责第六责任区(城区中小学校)及教育系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并对各类学校在建工程及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范措施、抢险预案和开展山洪灾害知识科教收集和宣传工作。负责山洪灾害撤离人员的安置工作。
七里村街道办:负责第七责任区(渠口镇消防队)居民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并落实镇村组户各级责任人。
住建局:负责第八责任区(城区内涝点)居民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建设中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防抢撤”预案编制;承担县政府、县防指布置的临时紧急山洪灾害防御救灾任务。
七里村采油厂:负责第九责任区(桥沟—压裂队)居民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局:负责山洪灾害基础设施建设、雨水情测报设施配置、水毁工程修复、山洪灾害防御救灾等经费的筹集、监管,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急需。
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涝防治,做好内涝防治工程规划、排涝除险以及排涝工程建设和管理,管网、道路排水,低洼易涝区的抢险工作。同时指导各镇(街道办)的内涝防治工作。
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区的救助和灾民的生活安置工作,统计核定洪涝灾情。负责对救灾款物进行管理和监督。
电力局:负责保障山洪灾害救灾抢险和灾区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
交通局:负责本系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洪涝灾害抢险车辆调度、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清除公路建设工程河道(沟道)内所有弃渣、废土与碍洪设施,确保行洪畅通。
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滑坡等地质灾害工作的预案制定、监测、防治和抢险,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同时负责做好在建工程及城区砖厂、石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供销联社: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物料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
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期间雨情、水情及抗洪抢险的通讯保障工作,及时准确传递各级人民政府和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有关山洪灾害防御救灾指令、信函和邮件。
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实况信息并组织重要天气会商,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抗旱。
融媒体中心:负责搞好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政策的宣传,并及时准确报道山洪灾害抢险、防汛准备、抗洪救灾工作。
卫健局:负责洪涝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组织成立应急救护队,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实战能力。
煤炭办:负责本系统及重点煤矿区防洪、滑坡、塌陷等监测治理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矿山、尾矿坝、采石场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预案编制,撤离方案等各项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救灾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并落实镇村组户各级责任人。
4.2.3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具体承担县防指的日常工作;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情、水情和灾情;组织汛前准备和安全检查工作;修编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检查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防御洪水预案;防洪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搞好人员培训。
延长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责任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5。
5、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
全县自动雨量站28处、自动水位雨量站8处,简易雨量监测站共139处,简易水位站62处,视频监测站3处。
以群防群测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监测员按照预案,根据监
测内容,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必须做到监测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在汛期,如遇降雨天气,监测人员必须每4小时监测一次降雨量和河流水位;如降雨达到中到大雨时,每2小时必须监测一次降雨量;在紧急情况下,如降雨达到大到暴雨,每1小时必须监测一次。监测到的数据要迅速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和信息组。由办公室和信息组直接向指挥部报告,再由指挥部作出决策并下达相应的预警命令。
延长县监测站分布情况,详见附件6、附件7。
5.2通信
5.2.1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防空警报、警车、手摇报警器、无线预警广播、铜锣、电话、传真、手机等多种方式,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部门和危险区的群众,并根据转移组的指挥将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延长县预警设备数量统计表,详见附件8。
5.3预警
5.3.1预警
(1)预警指标的确定
按照不同量级洪水和不同强度降雨以及对社会生活、生产的
影响程度,延河洪水和暴雨按照量级由重到轻划分为四级(Ⅰ级
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
不同量级延河洪水预警级别及预警标志
洪水等级 | 流量(m3/s) | 预警级别 | 预警标志 |
30年一遇洪水以上 | 4180m3/s以上 | Ⅰ级 | 红色 |
20年一遇洪水以上 | 3360m3/s | Ⅱ级 | 橙色 |
10年一遇洪水以上 | 2170m3/s | Ⅲ级 | 黄色 |
保证流量 | 1500m3/s | Ⅳ级 | 蓝色 |
警戒流量 | 1000m3/s | 警戒 |
不同强度降雨预警级别及预警标
降雨量(mm) | 级别 | 预警标志 |
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Ⅰ级 | 红色 |
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Ⅱ级 | 橙色 |
6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Ⅲ级 | 黄色 |
12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Ⅳ级 | 蓝色 |
(2)预警启用时机
①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组织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②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时,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③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④水库及淤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①一般情况下,按照县→镇(街道办)→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②如遇紧急情况(水库、淤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2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传真、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防空警报;(2)警车;(3)敲锣打鼓;(4)口头通知。
5.4应急响应
5.4.1Ⅳ级应急响应
当预报延河洪水或辖区降雨量达到Ⅳ级预警级别(蓝色)时,应急响应的行动:
(1)县防指及时向相关镇(街道办)和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命令,有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的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县水务局局长主持会商,水务局有关队站负责人参加,分析防汛形势,作出相应安排。
(3)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防汛抗洪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4)县水务局负责带领工作组赴一线检查指导防汛抢险工
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5)县防办根据各镇(街道办)防汛机构请求,调拨县级防汛物资,县财政局下拨防汛补助经费,支持一线抗洪抢险。
(6)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做好有关工作。
(7)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动态。
(8)县防指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
(9)有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工作情况。
5.4.2Ⅲ级应急响应
当预报延河洪水或辖区降雨量达到Ⅲ级预警级别(黄色)时,洪水可能漫滩,河道工程可能出险,应急响应的行动:
(1)县防指及时向相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的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县防指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紧急视频会议,相关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以异地视频方式参加并汇报有关情况,指挥对防汛应急做出安排。
(3)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防汛抗洪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4)县水务局负责人带领工作组赴一线检查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5)县防办根据镇(街道办)防汛机构请求,调拨县级防
汛物资,县财政局下拨防汛补助经费,支持一线抗洪抢险。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做好有关工作。气象局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报天气形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精细预报。县防汛办密切监视延河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预测预报意见,同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等情况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7)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动态。
(8)县防指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
(9)有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工作情况。
5.4.3Ⅱ级应急响应
当延河甘谷驿水文站预报洪水或辖区降雨量达到Ⅱ级预警级别(橙色)时,应急响应的行动:
(1)县防指及时向相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的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县防指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紧急视频会议,相关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以异地视频方式参加并汇报有关情况,指挥对防汛抗洪抢险作出部署。
(3)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防汛抗洪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4)县防指领导带领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5)根据各镇(街道办)防汛机构请求,县防办调拨县级防汛物资,县财政局紧急下拨防汛补助经费支援抢险。必要时可以调武警中队支援抗洪抢险工作。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汇报本部门防汛情况
抗洪抢险情况,气象局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报天气形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精细预报。县防汛办密切监视延河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预测预报意见,同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7)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动态。
(8)县防指定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灾情、抢险动态和一线抗洪先进典型。
(9)有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10)县防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5.4.4Ⅰ级应急响应
当延河甘谷驿水文站预报洪水或辖区降雨量达到Ⅰ级预警级别(红色)时,应急响应的行动:
(1)县防指及时向相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的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县防指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紧急视频
会议,相关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以异地视频方式参加
并汇报有关情况,指挥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作出部署。
(3)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防汛抗洪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4)县防指领导带领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5)根据镇(街道办)防汛机构请求,县防办调拨县级防汛物资,县财政局紧急下拨防汛补助经费支援抢险。必要时可以请调武警中队支援抗洪抢险工作。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汇报本部门防汛抗洪抢险行动情况,气象局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报天气形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精细预报。县防汛办密切监视延河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预测预报意见,同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7)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动态。
(8)县防指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及时报道汛情、灾情、抢险动态和一线抗洪先进典型。
(9)有关镇(街道办)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10)县防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工作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有组织转移为主,以分散转移为辅,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
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有转移任务的负责人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6.1.3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建帐篷的地点选择在安全区域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包片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延长县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详见附件9。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每年利用广播、电视、公告等手段对全县人民群众,特别是
要对易发生山洪灾害地区的人民群众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人人皆知,增强防灾意识。
7.1.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1)县防汛办及有关单位在汛前要制定防御山洪灾害预案,
报县政府批准,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
“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
(2)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抢险物资。各重点防治区都要配有抗灾抢险队伍,并进行专业化的训练,一旦灾情发生,抢险队伍必须能够拉得出,抢得上,打得赢。城区组建8支专业抢险队,每队30人,共240人。
(3)加强抗灾通信工作。由电信、移动和联通加强通讯设备、线路的监测、维护,确保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市防办、各镇、街道办和各重点防御区的通信畅通,为抗灾抢险创造良好的通讯条件。同时,保证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在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广播电视台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利用广播、电视公开发布灾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4)民政、卫健、教科体、农业等部门汛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订救灾、防疫预案,组建卫生、医疗小分队和救灾工作组,灾情一旦发生,要立即投入救灾斗争,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并尽快开展生产自救,修复生产设施,使学校尽早复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5)交通局根据抢险需要,汛期负责准备车况良好的大卡车30辆,固定专人,造册登记,一旦有险情,保证随时调用,确保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
(6)做好灾害统计工作。各级防办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灾情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灾情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为领导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7.2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根据抢险救灾方案,应急抢险队要立即投入抢险救灾,民政、卫生、武警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2.1抢险救灾的程序
(1)首先抢救被淹埋人员和正处于危险地的遇险者,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抢救。
(2)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安排好灾民日常生活。
(3)做好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遗体,进行防疫消毒,控制衍生性病毒的发生和蔓延。
(4)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5)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通信、交通、供电、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6)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自力更生组织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
7.2.2抢险救灾的装备救助
救灾装备主要有监测、通信、交通、医疗药品器械等,筹备救灾设备由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共同筹措。在面临特大型山洪灾害或区域性群死群伤突发山洪灾害事件时,可以向国家求助。
灾情监测装备:由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筹备。
重型机械装备:由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筹备。
医疗救助装备:由卫健局筹备。
物资运输装备:由交通局、公安局筹备。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县、镇(街道办)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内容,我县每年要在汛前,在划定的危险
区,召开群众性的大会,并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牌、标语、宣传车、明白卡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上增强山洪灾害防御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为了有效地防御山洪灾害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危害,转移组的工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易发生山洪灾害危险区的人民群众熟悉转移安全区的路线和安置方案,当山洪灾害发生时,危险区的人民群众就可按照预案划定的转移路线快速地转移到安全区。转移组的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危险区的人民群众进行转移演练,当山洪灾害发生时,确保安全的逃离危险区。
附件:1.延长县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表
2.延长县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3.延长县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防治区统计表
4.延长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5.延长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责任人基本情况表
6.延长县自动监测站分布表
7.延长县简易监测站分布表
8.延长县预警设备数量统计表
9.延长县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10.延长县山洪灾害预警、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