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蓝天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延长县碧水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延长县净土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延长县蓝天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精准破解扬尘源、生活源、工业源、移动源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区优良天数、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市考目标,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广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电能替代工程,实施“陕皖通道”风电、千村万户“光伏+”等新能源开发项目,加快华电3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剩余容量建设进度。〔发改科技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优化城市供热结构。严禁新增燃煤集中供热站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建筑采暖必须采用清洁能源。完善城市热力管网配套设施,大力推动集中供热区域管网互联互通。规范延长县供热站运维管理,督促延长县供热站加强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维,确保达标排放。〔发改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城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参与〕
(三)优化产业发展结构。立足延长县产业基础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项目盲目落地,持续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从严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从源头筑牢绿色发展底线。〔发改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对主城区及城乡接合部布局不合理的工业项目、落后产能,坚持“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腾出环境容量与市场空间,大力发展高新高端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照国家高耗能行业技术改造相关要求,加快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发改科技局牵头,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参与〕
(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力提升移动源新能源使用率,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交通局牵头,发改科技局参与〕
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目标,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快递行业、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发改科技局牵头,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交通局、财政局等参与〕
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并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机械,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持续开展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建档与编码管理,常态化执法抽检,确保年度抽检比例不低于20%。加强对延长县泽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督导帮扶,严防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参与〕
(五)大力推进扬尘治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强化机械厂大桥改建工程、延长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等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治要求,督促使用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禁止施工。停工期间必须做到无死角覆盖,严禁土方裸露。〔住建局牵头,城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等参与〕
严格落实道路“五位一体”标准化保洁措施,加强对城区的迎宾路、延河中路等主次干道冲洗和湿法保洁力度,结合天气条件,加大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洒水喷雾频次,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7%以上。〔城管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等参与〕
全面加强辖区内煤堆、料堆、渣土堆等物料堆场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全覆盖、密闭围挡、喷淋抑尘等防尘措施。及时清理临时性堆场,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降尘除尘设施,确保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生态环境局牵头,住建局、城管局等参与〕
(六)大力推进VOCs管控。严查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等问题,109家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须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开展设施清洗、维护与监测,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10家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及各类露天焚烧行为。根据气温及臭氧8小时浓度变化,科学优化环卫洒水、雾炮、湿扫等抑尘作业时段。〔城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推进涉VOCs行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做好VOCs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督促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村采油厂按时安装完成15具固定顶罐有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督促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等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建立汽修行业管理清单并开展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牵头,市场局、发改科技局、工业园区等参与〕
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强化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在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喷绘、印刷等行业须在密闭条件下作业,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市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参与〕
各类建筑墙体涂料粉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密闭式胶粘剂、建筑涂料储存调配场所,胶粘剂及建筑涂料溶剂实行密闭存放,废弃容器严禁露天堆放。〔住建局牵头,城管局、市场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以辖区内20座加油站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和油品质量情况。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管,持续推进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与黑加油站(点)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发改科技局、市场局牵头,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参与〕
(七)大力推进禁燃管制。制定延长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多渠道宣传引导,从严查处禁放区内烟花爆竹售卖燃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域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等重点区域,从严落实禁放监管措施。〔公安局牵头,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局、城管局、教体局等参与〕
严格管控废弃木材、废塑料、橡胶及各类包装物等可燃废弃物,强化全流程处置监管,提升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从源头遏制燃杂燃非行为。
全面推进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健全农业废弃物捡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闭环管理体系,深入实施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推进农业氨污染治理,确保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八)强化工业企业治理。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鼓励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逐步开展环保绩效升级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炉窑必须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对全县散煤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围绕煤种的供应源头、销售区域、禁用范围等关键环节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在供暖期集中开展煤质抽检,确保煤品煤质达标,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市场局牵头,发改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参与〕
(九)健全新污染物环境监管体系。将大气新污染物纳入常规监测与执法监管,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监测与来源解析。加强石油、化工、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排放管控,规范涉新污染物原辅材料使用,完善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科技局、市场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建立美丽蓝天项目储备库。围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扬尘精细化管控、VOCs综合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系统谋划、分类储备一批蓝天保卫战重点项目。强化项目前期论证、要素保障与跟踪推进,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坚实项目支撑。〔生态环境局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各镇(街道)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企业全面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将治理任务分解细化为具体事项,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月30日前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306室。12月底前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送至生态环境局306室(联系人:许瑞瑞,联系电话:8614787),由县生态环境局汇总梳理全县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年度自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蓝天保卫战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点涉气行业深度治理、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企业提标改造。统筹资金用于清洁取暖、城乡散煤管控、清洁化改造等关键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健全联动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打破部门职能壁垒、破除治理碎片化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执法、协同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聚焦工业废气超标排放、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油烟、秸秆露天焚烧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专项整治、溯源管控,全面消除监管盲区、补齐治理短板,构建全域协同、全程管控的治理格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合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常态化宣传体系,整合线上线下各类宣传资源。线上依托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常态化推送大气环保政策、治理成效、科普知识及管控要求;线下依托社区村居宣传栏、企业公示平台、沿街宣传展板等线下阵地,实现全域宣传覆盖。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共治的浓厚攻坚氛围。
延长县碧水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推动水质稳定改善,助力美丽延长建设,根据《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6年工作方案》,结合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全县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延河水质保持优良。寺滩国控断面、谭家河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寺滩国控断面在水质叠加水生态指标(底栖动物状况)后,水体水生态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等次。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乡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重要河流(湖库)生态流量和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监控能力建设,根据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保护区划定、调整。按时进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治水设施提质增效。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镇村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混错接”和“老破旧”污水管网的更新改造。稳步推进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针对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管局、住建局、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持续开展黄河干流、延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实现各流域全覆盖。依法依规开展新设、改设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于9月底前取得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登记管理的排口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扎实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完善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保持动态清零,对治理效果不稳定和疑似黑臭水体开展排查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实施工业废水防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项目,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规范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开展园区入河排污口清理和整治。完成市级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工程减排任务。〔发改科技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粪污利用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严查畜禽粪污直排影响水环境违法行为,严禁粪污直排入河。持续推进农药化肥科学施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强化“三水”系统治理。深入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共治。全力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一体化监管、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按照“一断一策”治理思路,扎实开展问题断面加密监测,及时研判、预警,组织开展枯水期水质、水文和气象监测,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预报,科学开展枯水期水量调度,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科学实施“四水四定”夯基工程,开展水资源管理扩面增效行动。强化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加强工业节水典型示范引领和监督管理。年底全市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完成省级下达目标。加强再生水利用,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发改科技局、水务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防范水环境突发事件。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汛期和极端天气等敏感时段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聚焦延河等重点河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织密补齐“一河(园、路)一策一图”环境应急网络。严密监控水华动态,加强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废水安全妥善处置。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配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卫健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扎实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适时组织美丽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总结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渭河(咸阳市段)和我市延河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集成效好、可复制的优秀案例,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确保全市美丽河湖建成比例在2027年达40%以上。〔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按照本工作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对标水质和水生态环境状况目标,量化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李心宇 联系方式:18629605243)
(二)严格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大涉水环保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企业在线监控设备监管力度,在延河流域和能源开采、化工等行业开展执法工作,通过挂牌督办、曝光约谈、区域限批、处罚问责等措施,加大督导力度,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督查考核。各部门、各镇(街道)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争先的参考依据。根据延安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情形》《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工作程序》等文件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和本方案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问题交办、督办预警,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饮用水安全状况、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碧水保卫战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护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延长县2026年国控断面水质、水质指数和水生态考核预期控制目标
2.延长县2026年省控断面水质和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3.延长县2026年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4.延长县2026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附件1
延长县2026年国控断面水质、水质指数
和水生态考核预期控制目标
|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所在水体 | 2026年水质目标 | 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 叠加水生态考核后的水体目标 |
1 | 寺滩 | 延长县 | 延河 | 达到或好于Ⅲ类 | 5.61 | 优良 |
备注: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为断面前三年水质指数平均值,水体目标为水质类别叠加水生态指标(底栖动物状况)后评价结果。水质目标和水生态考核的水体目标以省级最终印发方案为准。
附件2
延长县2026年省控断面水质和水质指数
预期控制目标
|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所在水体 | 2026年水质目标 | 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
1 | 谭家河 | 延长县 | 延河 | Ⅲ | 5.48 |
备注: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为断面前三年水质指数平均值。
附件3
延长县2026年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所在水体 | 2026年水质目标 | 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
1 | 寺滩 | 延长县 | 延河 | Ⅲ | 5.61 |
备注: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为断面前三年水质指数平均值。
附件4
延长县2026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级别 | 所在县(市、区) | 所属水系 | 所在水体 | 水源地类型 | 水质类别要求(达到或好于) |
1 | 安沟水库 | 县级 | 延长县 | 延河 | 延河 | 水库型 | Ⅲ |
2 | 烟雾沟饮用水源地 | 县级 | 延长县 | 延河 | 延河 | 河流型 | Ⅲ |
延长县2026年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筑牢土壤环境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土壤污染引发的生态环境风险、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人居环境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守护县域生态安全根基,结合延长县土壤环境现状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或95%以上且处罚整改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7.78%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构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
1.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土壤及地下水管理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数量和边界,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加强优质耕地后备资源、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集中区域土壤污染防治。严格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结合土壤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新(改、扩)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内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初期雨水污染控制,鼓励实施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健全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与周边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有机衔接,形成层次分明、衔接紧密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推动开展“一园一策一图”试点。〔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建立例行监测制度,持续跟踪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帮扶指导养殖企业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鼓励采用果畜循环、种养一体、粪污还田等方式,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
4.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严格按照要求更新完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保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纳尽纳,督促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村采油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延安源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报告等法定义务。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查清隐患并落实整改,积极推进防腐防渗改造、存储转运密闭化、管道输送可视化等绿色化改造。鼓励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村采油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延安源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管线架空铺设、储罐防腐防渗等污染防治改造。年底前,推动七里村采油厂完成单层钢质地下储油罐渗漏风险排查,动态更新风险等级,实施高渗漏风险储罐更新替代或防渗改造。〔生态环境局负责〕
5.加大油煤气开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清洁井场复核工作,建立“建设-验收-管护-提升”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洁井场保持率达到95%以上。七里村采油厂、采气一厂等油气开发企业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废弃物进行固液分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并与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数据上传率达90%以上。〔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6.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须于每季度末10日前将未落实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且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信息推送至生态环境部门。在“一住两公”用地供应前,自然资源部门须将供地矢量数据与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中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进行套合,并同步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两者均符合要求后方可供地。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县生态环境局及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参加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会,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对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方案制定、现场采样、分析测试等环节的监督。〔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7.完善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体系。将地下水分区划定成果纳入“三线一单”管理范畴,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实现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加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开展重点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配合中央、省、市建设地下水国考、省考监测点位,依托地下水分区划定、重点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调查等项目建设的地下水监测井,确定地下水监测点位。〔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9.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类治理”原则,重点加强延长县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沿黄公路沿线及乡村旅游重点村污水治理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管、集中、资源化”等治理模式,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2026年底前,完成2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同步巩固提升已完成治理村庄成效。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发现—整治—销号”动态台账,基本消除村内黑臭坑塘、沟渠。〔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对延长县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排查,建立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台账和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运维提升计划,分类分批实施整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12月底前,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未正常运行设施全部纳入整改台账。严格按照《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专业运维、部门监督、镇村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11.强化源头管控与减量工作。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动延长县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分类处置,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标和施工设计中明确减量要求和措施。严格落实塑料制品规范使用和减量要求,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发改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秸秆还田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因地制宜推动多元化利用。强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鼓励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将更多符合标准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服务。〔发改科技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为重点,梳理固体废物乱拉、乱堆、乱倒、乱放、乱填、乱埋等“六乱”问题,建立问题点位清单。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对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明确固体废物清除处置、原位治理、污染管控等措施及目标要求。对非法倾倒点位,坚决做到彻底治理,安全处置。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问题整改成效复核工作,确保整治成效。〔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摸清填埋场底数,对延长县在建、在用、停用及封场填埋场数量、规模、位置及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摸排,逐一建立“一场一档”。排查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重点排查可能造成垃圾堆体滑坡、垮塌,填埋气迁移爆炸,坝体或挡墙不稳,截排洪设施损毁、阻塞,渗滤液外溢等突出安全隐患。实施填埋场环境隐患治理,精准制定“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实施治理工程,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健全填埋场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督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维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日常巡查、定期监测、应急处置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严格全过程监管和执法督察。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实现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流程闭环监控。依法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从生产到处置各环节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或对公共财产造成经济损失、涉嫌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净土保卫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每季度3日前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306室。12月底前将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送至生态环境局306室(联系人:许瑞瑞,联系电话:8614787),生态环境局汇总形成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立足延长县油气开采治理、耕地保护、农村生态提升等县域实际,科学谋划土壤污染绿色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精准对接上级政策,积极申报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本、企业自筹资金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为净土保卫战开展提供稳定、充足的资金支撑。
(三)深化宣传引导。依托政务平台、宣传栏、线下宣讲等多元渠道,常态化普及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垃圾分类、绿色农业等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聚焦企业、群众等主体,精准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生产生活理念。畅通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土壤环境监督,积极举报违法排污、违规倾倒污染废弃物等行为,全面营造群众参与、全域共治的良好生态治理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