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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延长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延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1 11:4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质量工作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延长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延长县质量强县工作推进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质量强县建设工作,研究推动质量强县政策体系措施,解决质量强县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联、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工作中心、县网信中心、县供销联社等2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副县长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协助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质量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规则

(一)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建立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相关事项。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县质量强县会议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召集,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出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议题等,由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审定。列入会议的议题,由议题牵头承办单位作专题汇报。

(四)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报告重大事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深入研究质量强县有关问题,主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延长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组成名单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延长县质量强县联席会议组成名单

总召集人:罗炜杰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李延浪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继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瑛琪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晏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延兵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金凤县文旅局副局长

郭忠利县发改科技副局长

郝 菲 县卫健局副局长

段世伟县教体局副局长

崔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树森 县民政局副局长

冯 飞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安坤 县交通局副局长

常 靖 县水务局副局长

焦文龙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王 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富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折小龙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宋小强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剑 县人社局副局长

古双学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 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冬冬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段铭山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黑 刚 县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呼 卓 县工商联秘书长

刘宝强 县网信中心副主任

孙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鹏 县供销联社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