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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长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6 10:57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长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已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长县蓝天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延长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深入打好2024年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325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8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不断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全面提升电力外送和省内保供能力。(经济发展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优化城市供热结构。全县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经济发展局牵头,行政审批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三)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配合)

6月底前,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梳理相关企业名单,制定改造、淘汰计划,按期完成改造、淘汰任务。对主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科学制定退城搬迁方案。对高耗低效企业摸排建档,开展分级管理试点创建工作。(经济发展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快递行业、垃圾清运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经济发展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加快在城市交通拥堵路段建设“绿波带”,不断提升车辆道路通畅率。3月底前完成禁限行方案优化。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每月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全县电力、水泥等行业以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物流园区的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70%。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达到40%左右。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180辆。(公安局、经济发展局牵头,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机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两次,年抽检率不低于20%。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且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3家企业年底前全部建立门禁系统。对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生态环境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对经营性油品储油库、在营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配合)

(五)强力推进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工地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并进行联网,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禁止施工。停工期间必须做到无死角苫盖,严禁土方裸露。(住建局牵头,城管执法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严格落实道路“五位一体”标准化保洁措施,加强城区道路冲洗和湿法保洁力度,加大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洒水喷雾频次。(城管执法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配合)

严格落实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降尘除尘设施,确保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生态环境局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六)强力推进VOCs管控。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和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城管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4月底前完成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实施情况审核评估及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5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建立汽修行业管理清单并开展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经济发展局配合)

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加强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测。喷绘、印刷行业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市场监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七)强力推进禁燃管制。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限煤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严格管控废弃木材、废塑料、橡胶、各类包装物等可燃物,强化处置过程监管,提高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燃杂燃非现象发生。(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按分工负责)

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人员、定职责”管控原则,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构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农业农村局负责)

加大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打击力度,严禁在禁放区域内审批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制定重点时段专项管控方案,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管控措施。(公安局牵头,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八)强化锅炉监管。5月底前,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14兆瓦或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燃煤(气)锅炉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对散煤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摸底,建立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和质量抽检。加强散煤生产、销售企业储煤场所检查,纳入产品质量抽检范围。(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九)强化工业企业治理。5月底前,完成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炉窑必须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逐步开展“创A升B减C清D”专项工作。(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配合)

(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大气专项办建设,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常态化实施“75311”指挥调度机制。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全时段监控数据,及时对接市大气专项办精准发布污染天气提醒及管控措施指令,各级各部门及时响应。(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夯实主体责任,细化治理措施,科学安排进度,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完善配套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大气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工作。5月起每月3日前各责任单位向县生态环境局报送工作进展,12月1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许瑞瑞,联系电话:8614787)。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汇总形成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财政支持力度,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重点涉气行业深度治理、大气监管能力提升等,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重点支持清洁取暖、城乡散煤治理、清洁化改造、锅炉拆改等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延长县蓝天保卫战2024年工作清单》的目标、任务、时限和本方案内容,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持续开展督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交办、督办预警,并根据情节提出移送问责建议,报纪检部门对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污染天气应对等信息。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及处理反馈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倡导志愿服务行动,鼓励从自身做起,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凝聚起全民携手共治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附件:延长县蓝天保卫战 2024年工作(四张)清单

附件

延长县蓝天保卫战 2024年工作(四张)清单

序号工作目标(目标清单)重点任务(任务清单)完成时限(时限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责任单位配合单位

1

环境空气

质量

优良天数达到325天。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2

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8微克/立方米。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3

无重污染天气。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4

扬尘污染

管控

全面落实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责任,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并建立施工场地管理清单;4个施工场地及新建施工场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全年

马占民

住建局

城管执法局

交通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局

5

严格控制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随意抛撒行为。

全年

马占民

城管执法局

住建局

交通局

6

加强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矿石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围挡、喷淋和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城管执法局

行政审批局

7

加大重要路段保洁力度,道路机械化清扫作率达到75%。

全年

马占民

城管执法局

住建局

交通局

公安局

8

散煤治理

加大对10家散煤经销企业的监管力度,严管指定煤种的供应源头、销售区域、禁用范围,严查违法销售和使用非指定煤行为,供暖期间加大煤质抽检频次。

全年

罗炜杰

市场监管局


9

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10

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地膜等焚烧。杜绝使用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

全年

罗炜杰

农业农村局


11

VOCs专项

整治

VOCs专项

整治

对辖区内5家涉喷、烤漆的汽修行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达标排放。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交通局

12

对辖区内喷绘、印刷行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达标排放。

全年

罗炜杰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13

对辖区102家1000平米以下餐饮企业及机关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排查,按期开展清洗、维护,定期监测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7家1000平米以上经营场所严格按照重点VOCs排污单位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全年

马占民

城管执法局

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管局

14

对3家含挥发性有机物销售企业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全年

罗炜杰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城管执法局

15

以17座加油站和企事业单位自备加油库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和油品质量情况;对不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未按要求使用、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的加油站予以处罚,并溯源追踪油品生产企业。

全年

马占民

郝雄雄

生态环境局

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局

16

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全年

罗炜杰

郝雄雄

市场监管局

经济发展局

生态环境局

公安局

交通局

17

督促延长石油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任务。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18

督促1家企业按照标准开展 VOCs 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19

车辆专项

整治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联合执法行动,完成辖区内3家涉及大宗物料运输重点用车单位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任务,开展道路检查和重点用车企业入户检查,严查严处超标排放、“冒黑烟”及燃气货车拆除后处理装置等行为。

全年

马占民

阮光华

生态环境局

公安局

交通局

20

以涉土工地、机械加工、道路维修养护、物流园区等行业为重点,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抽检率不得低于20%。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公安局

住建局

交通局

城管执法局

21

对辖区内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22

配合市交运局完成18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全年

阮光华

公安局

交通局

23

锅炉拆改

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点。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

全年

郝雄雄

经济发展局

行政审批局

城管执法局

农业农村局

24

按时限要求完成辖区内21台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发现一台,拆改一台。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25

督促辖区内97台燃气锅炉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26

工业炉窑

专项治理

对1家砖瓦企业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经济发展局

27

烟花爆竹

管控

优化禁燃禁放区域,加强对1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全年

罗炜杰

阮光华

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

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局

应急管理局

城管执法局

28

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积极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建设,2024年度重点减排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分别达8.3吨、8.1吨。

全年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延长县碧水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水环境质量达标成效,推动水质稳定改善,排名实现追赶进位,根据《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结合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县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延河水质保持优良。寺滩国控断面、谭家河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 Ⅲ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控断面平均水质指数≤5.5、省控断面平均水质指数≤5.7,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全面加强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完成80%以上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动态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按时进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治水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镇村排水管网建设。以城郊结合部、老旧街道、山体沟道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片区分阶段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完成截流闸取缔或智能化改造。持续开展老旧破损管网排查和更新,全面整治管网错漏混接。强化区域污水处理厂站统一管理和统筹运行,有效减少降雨期、高峰期污水溢流,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和达标排放。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持续开展延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2024年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排查和溯源,完成70%以上整治。依法依规进行新、改、扩建排污口设置审核,规范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标志牌设置和监测等工作,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城市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动态监管新发现或返黑返臭水体,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逐一销号。2024年排查出的县城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工业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禁止低端低效产能转移,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高耗水企业。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重点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试点开展监测和调查评估,加强全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鼓励辖区企业加大治水科技和资金投入,引导工业污水近零排放和在排放标准内自愿减排。加强对矿井水,油、气开采回注水的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或回注。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进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确保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2024年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18.3吨和0.1吨以上。(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农业面源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并建立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推动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自行监测。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不低于95%。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试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负荷评估和氮磷来源解析,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并开展绩效评估。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河流沿线、水源地保护区、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要因地制宜建设 符合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政府落实)

(七)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加快推进罗子山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延长县烟雾沟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及流域治理工程、延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等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编制重要河流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对延河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推进生物多样性恢复,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的评估、监测体系,落实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的工作举措。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源涵养林草保护与建设,加强我县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水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水资源统筹管理保障。加强水资源统筹管理,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对超载地区限制或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实施节水优先,推进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工作。严格国、省控断面周边河道取水和施工清淤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水体的干扰。根据气温、气象和水文变化情况,在延河流域,开展生态补水试点,强化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提高水体自净力,进一步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保洁等优先使用再生水,严格工业企业取用水管理,石化、石油开采等工业企业应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2024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05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百分比分别为5.0和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77。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水务局、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能力。优化水环境监测网络,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预警监测,提升水环境质量综合监管能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设施、涉水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监测,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延河重点断面减污提质措施。对全县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增加断面主要指标浓度的变化分析,及时对各部门涉水问题进行移交和督办。按照《延安市水污染补偿办法》(延政发(2020)18号),持续开展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进一步夯实各部门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借鉴杏子河“六闸六坝” 做法,因地制宜做好其他河流推广应用。加大环境应急设施建设,优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统筹调度,强化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涉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业一档案,一隐患一整治”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台账,实行跟踪督办治理,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涉危险废物、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等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延河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加强医疗废水处置和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质量核查,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杜绝污水未经处理或不达标排放。2025年年底前传染病医疗机构和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需建设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按照本工作方案,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并向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报送工作进展,5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刘欣雨,联系方式:8612019)。

(二)严格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大涉水环保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企业在线监控设备检查力度,在延河流域和等行业开展执法工作,通过挂牌督办、曝光约谈、区域限批、处罚问责等措施,加大对工作滞后部门的督导力度,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督查考核。各部门、各镇(街道)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争先的参考依据。根据延安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情形》《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工作程序》等文件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和本方案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问题交办、督办预警,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饮用水安全状况、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加大碧水保卫战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 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4年国、省控断面水质和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2.2024年延长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3.2024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4.2024年延长县新建、续建重点项目清单

5.延长县碧水保卫战2024年工作(四张)清单

附件1

延长县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目标和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序号断面名称所在县区所在水体2024年水质目标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1

寺滩

延长县

延河

5.5

2024年省控断面水质和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序号断面名称所在县区所在水体2024年水质目标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1

谭家河

延长县

延河

5.7

附件2

延长县2024年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序号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断面类型2024年水质目标重点断面预期水质指数控制目标(≤)

1

寺滩

延长县

延河

5.5

附件3

延长县2024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序号水源地名称级别所在县(市、区)所属水系所在水体名称水源地类型水质类别要求(达到或优于)

1

安沟水库

县级

延长县

延河

延河

水库型

2

烟雾沟饮用水源地

县级

延长县

延河

延河

河流型

附件4

延长县2024年水污染防治新建、续建项目清单

序号县区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完成时限项目类型

1

延长县

罗子山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罗子山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

6月底

2022年续建

2

延长县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10000m3事故缓冲罐及配套设施,新建210m3/h深度处理单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增加处理规模700m3/h高密度澄清池碳酸钠加药装置,安装150Kg/h的制氧系统。

11月底

2022年续建

3

延长县

延长县烟雾沟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及流域治理工程

村庄雨污分流工程、水源地上游湿地保护工程。其中村庄雨污分流工程:安装污水管网长度为7242.34米,居民院落安装污水收集口119座,安装D1000X1000混凝土检查井142座;水源地上游湿地保护工程:在二级水源保护地上游准保护区刘家河村开展水源涵养地建设。

12月底

2024年新建

4

延长县

延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

新建延长县再生水加压泵站及配套再生水管网工程系统。建设范围东起污水处理厂,西至团结大桥(槐里坪村附近),新建加压泵站一座,给水管道28.55km,建成再生水回用量规模为5000m3/d。

12月底

2024年新建

附件5

延长县碧水保卫战2024年工作(四张)清单

序号

工作目标

(目标清单)

重点任务

(任务清单)

完成时限

(时限清单)

分管领导

(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做好饮用水

安全保障

加强烟雾沟饮用水源地、安沟水库水源地保护,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调查评估,确保水质达标。

长期坚持

高延宜

水务局

生态环境局

按要求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

12月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完成辖区内安沟社区、郭旗社区、安河社区、刘家河社区、交口镇、张家滩镇、黑家堡、雷赤镇、郑庄镇、罗子山镇等乡镇级饮用水源地80%以上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动态开展环境问题排查。

12月底

高延宜

水务局

生态环境局

2

巩固提升水

环境质量

加强一断一策精准治理,确保延河寺滩、谭家河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辖区重要支流入延河水质稳定达标。开展辖区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推动流域水质稳定改善。国控、省控和市控出境断面水质指数同比2023年有所改善,达到预期控制目标。

按月评价

按年考核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3

3

推进治水设施

提质增效

推进治水设施

提质增效

加强辖区污水处理厂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统筹调度和监管,确保污水不溢流、不直排,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长期坚持

郝雄雄

城投公司


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开展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整治。加快推进城区12条沟道管网修复项目,

修复县区大面积破损的雨污分流管网,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

长期坚持

马占民

住建局

城管执法局

加强污水收集和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12月底

马占民

城管执法局

城投公司

4

落实工业

污水防治

禁止低端低效产能转移,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严格新增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高耗水企业。

长期坚持

郝雄雄

经发局


引导工业污水近零排放和在排放标准内自愿减排。

长期坚持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重点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开展监测和调查评估,加强全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

长期坚持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加强对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和开采回注水的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或同层回注。

长期坚持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确保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长期坚持

马占民

郝雄雄

生态环境局

城投公司

工业园区

5

开展农业

面源治理

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不低于达到95%。

12月底

罗炜杰

农业农村局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试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负荷评估和氮磷来源解析,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并开展绩效评估。

12月底

罗炜杰

农业农村局


6

加强入河排污口

长效监管

持续开展黄河干流延长段、延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开展辖区其它支流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年内完成全县排污口排查和溯源,完成70%以上整治任务。

12月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依法依规进行新、改、扩建排污口设置审核,规范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标志牌设置和监测等工作,实现“收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大力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推动重点流域、重点排污口建设“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的管理模式。

长期坚持

马占民

郝雄雄

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局


7

巩固黑臭水体

整治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动态建立问题清单。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年底前已排查出的县级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长期坚持

马占民

罗炜杰

城管执法局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街道)

持续开展纳污坑塘、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修复农村水生态环境系统,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长期坚持

高延宜

罗炜杰

马占民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街道)

8

8

加强水资源

保障能力

加强水资源

保障能力

2024年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050万m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控制目标较2020年下降百分比分别为5.0和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77。

12月底

高延宜

水务局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保洁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

12月底

马占民

城管执法局


持续推进小水电站全面整治,确保生态流量满足下游河道生态保护要求,加强水电站日常监管,不得擅自排瘀,影响延河水质。

长期坚持

高延宜

水务局


建立生态流量保障调度机制,根据实际在延河开展生态补水试点可行性论证,保障延河生态流量。

12月底

高延宜

水务局


9

提升水风险

防范水平

加大环境应急设施建设,优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统筹调度,强化应急演练。

长期坚持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应急管理局


常态化开展涉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台账,实行跟踪督办治理,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涉危险废物、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等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延河延长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12月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杜绝污水未经处理或不达标排放。2025年前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污水处理设施。

长期坚持

王敏茹

卫健局


10

加大重点

工程减排

根据全市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延长县全年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18.3吨、氨氮减排0.1吨。

12月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延长县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结合土壤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生态环境局牵头,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帮扶指导养殖企业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鼓励采用果畜循环、种养一体、粪污还田等方式,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

3.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查处不合格肥料、地膜、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达标、使用合规、去向清晰。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种植技术,保障耕地土壤安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

4.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监督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51项隐患问题整改。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管线架空铺设、储罐防腐防渗等污染防治改造,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聚焦石油天然气开采、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提标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开展建设。(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油煤气开采企业清洁清场建设。持续推进清洁井场建设,对井场治污设施加强维护管理,新建井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清洁井场保持率达到95%以上;年内完成200个废弃井场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清洁井场的监督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行为,无法达到清洁井场建设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

(三)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7.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回收、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配合)

8.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定期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会,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出具评审意见,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对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的方案制定、现场采样、分析测试等环节的监督。(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将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详细规划、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状况等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月调度”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确保“一住两公”用地在土地供应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0.配合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提供已有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成果,补充完善部分重点关注地区、资料缺失地区水文地质调查,配合筛选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重点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估。(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务局配合)

11.完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6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布点采样方案;9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采样与分析测试并通过市级审核;11月底前,提交调查评估报告,落实分类管理及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工作进度,配合调查评估全过程质控检查,确保调查评估工作质量。(生态环境局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

(五)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12.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的原则,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管、集中、分散、生态”等治理模式,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12月底前,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十四五”末,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开展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13.分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建立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台账和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分类分批实施整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12月底前,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75%以上。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管考核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夯实相关部门责任,全面提升设施运行成效。(生态环境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14.强化油气开发废弃物安全处置。油气开发废弃物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固液分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不断加大对油气开发废弃物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废弃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定位监控设备,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要安装实时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处理后的中水在进行同层回注或进一步利用时,废水处置企业作为产废单位,中水回注或利用单位作为处置单位纳入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加强中水水质管理工作,中水回注或综合利用时要达到相应用水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态环境局负责)

15.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等管理要求,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单位领取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建立电子管理台账、上报经营情况,履行信息化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局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每季度首月3日前将上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县生态环境局。12月20日前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县生态环境局(联系人:许瑞瑞,联系电话:8614787),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汇总形成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二)加大资金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紧紧围绕防治攻坚任务,合理统筹安排各级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延长县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清单》的目标、任务、时限和本方案内容,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持续开展环保督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交办、督办预警,并根据情节提出移送问责建议,报纪检部门对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

附件:延长县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四张)清单

附件

延长县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四张)清单

序号工作目标(目标清单)重点任务(任务清单)完成时限(时限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责任单位配合单位

1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常态化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源头防控。

持续开展

马占民

罗炜杰

生态环境局

农业农村局

行政审批局

2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

加强清洁井场建设,清洁井场保持率达到95%以上。完成200个废弃井场整治,按照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时完成3家企业51个隐患问题的整改。监督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加强自行监测的质控审核与抽查检查。

持续开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3

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

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常态化更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依法督促土地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对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办理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不组织土地供应。

持续开展

马占民

郝雄雄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局

住建局

4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配合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等工作,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12月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5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有序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75%以上;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开展综合整治。

12月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6

强化油气开发废弃物等一般固废的安全处置

钻井废弃物要固液分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处置企业作为产废单位,中水回注或利用企业作为处置单位纳入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持续开展

马占民

生态环境局


7

加强污油泥等危险废物的监管

加强污油泥等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核查污油泥尾渣利用、处置单位的生产能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确保污油泥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持续开展

马占民

王敏茹

生态环境局

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