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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长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来源:延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5 11: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及《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涉及政务公开26个领域、《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新增政务公开6个领域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延长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相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郝雄雄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郭 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晓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常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编办主任

             汪小花 县网信中心主任

             李建刚 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   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白   岩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赵海军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李 强 县民政局局长

             董存斌 县司法局局长

             赵华伟 县财政局局长 

             高怀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 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卫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东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尚晓娟 县审计局局长

             孙继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海龙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卫东 县统计局局长

             卢延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耀伟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李国强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白玉明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局长

             马志有 雷赤镇党委书记

             曹继平 七里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   伉 黑家堡镇镇长

             徐   敏 郑庄镇镇长

             白登峰 张家滩镇镇长

             张   佳 安沟镇镇长

             卢继霞 交口镇镇长

             刘志强 罗子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常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

2.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3.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讨论研究并安排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建立和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做好舆情风险和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评估研判。

2.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以及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推进、指导、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其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委编办:负责政府网站“权责清单”栏目的运维及更新,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设立,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性质、规格、编制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相适应;负责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4.县网信中心:负责建立全县政务网络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制,做好政务网络舆情风险和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评估研判,指导全县政务网络舆情进行快速回应和紧急处置;统筹协调全县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政府网站安全畅通运行;保证市民热线电话12345和领导留言板及时回复;负责《信用中国(陕西延安)》“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信息的及时更新。

5.县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对出台和调整相关宏观政策向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征集意见建议信息的及时公开;按照职责负责对县级重大项目、民生项目、营商环境信息以及价格政策、收费目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经济和发展工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健康防治、健康科普、健康服务和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的及时公开;负责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7.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政府网站政务服务栏目的运维及更新;负责对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服务事项批准服务、批准结果信息以及重点设计变更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服务事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在为民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查阅点;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8.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对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习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学区教育供给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教育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9.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治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残疾人权益、慈善事业发展、社会工作、福利彩票等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民政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0.县司法局: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负责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司法行政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1.县财政局:负责对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对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集中及时公开;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政府债务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财税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负责将县级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职责负责国有企业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招录工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和地理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征收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补贴、农业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灾害事故救援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7.县审计局:负责对审计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反不正当执法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质量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9.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内容公开;负责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0.县统计局:负责对统计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按照国家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数据的公开,负责全县主要指标数据统计信息公开、统计执法监督“双随机”抽查名单和结果公开;负责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简报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县域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和公路交通阻断、养护管理等信息内容及时公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相关服务信息和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交通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2.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用热、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区范围内噪声污染、施工扬尘污染、油烟污染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商管理方面城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反禁止性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等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区范围内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3.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全县旅游、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等信息公开;负责管理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日常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4.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环境保护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对大气、水、固废、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5.各镇(街道):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各镇(街道)养老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各镇(街道)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三、工作规则

1.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延长县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