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
《延长县税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延长县税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税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2〕3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格局。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拓宽税费源监控渠道,提高税费征缴质量,实现专业管理与社会参与、培植税费源与保障工作的有效结合,努力构建全范围广覆盖的税费网络体系,确保税费源稳定增加、税费收入稳步增长,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
三、组织机构
成立延长县税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于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赵华伟同志和县税务局局长胡森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由县税务局局长胡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税费保障工作的协调督促,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税费保障重大事项。
四、工作职责
(一)财政局
分析研究财税形势,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计划和决算报告,组织完成年度征收计划任务;做好财政预算,保障税务工作经费。
(二)税务局
主动做好与各单位的信息沟通和涉税事项联系;严格监控税费源,按规定组织好其他部门委托代征工作;加强税费业务培训,及时提供税费数据。
(三)工业园区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园区项目建设等信息;督促入园企业尽快达产达效,协调督促园区达产达效企业及时依法纳税。
(四)审计局
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就审计决算报告的信息互通共享;对审计中发现的偷逃欠税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征收;联合税务部门开展审计专项检查。
(五)经发局
配合完成限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
(六)住建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建设项目合同、招投标、竣工决算等信息;严格审核招投标主体资质,杜绝失信企业投标中标。
(七)自然资源局
严格按照“先税后地”原则,按季向税务部门通报土地出让情况、《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及矿产资源开采等信息,配合做好土地交易环节各项税费征管。
(八)交通运输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全县公路建设工程等项目信息,协调做好重大公路项目税款入库工作。
(九)乡村振兴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合同、招投标、竣工决算等信息。
(十)文旅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娱乐业经营许可等信息,支持和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娱乐业税收管理,并与税务、公安部门建立娱乐行业联合检查、年审制度。
(十一)公安局
依法协助税务部门实施清查漏征漏管户、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及时处理税务部门移交的涉税案件,并定期将涉税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税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以及逃避追缴欠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同时,督促车辆管理所严格落实“先税后检”工作制度。
(十二)水务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协调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十三)市场监管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注册变更登记、营业执照吊销、年报等信息;根据税务部门提请,依法实施营业执照吊销。
(十四)应急管理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危化企业等信息。
(十五)统计局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全县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工业产品完成等主要指标信息。
(十六)医保局
配合做好各项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十七)能源建设服务中心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煤炭生产许可审批、煤炭产量、煤矿转让、煤炭价格等煤矿企业经营生产信息。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原油产量、天然气产量等能源产品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油气开发企业税费征管工作。
(十八)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配合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十九)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按季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房屋产权证书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房地产税收管理和二手房交易环节各项税费控管。
(二十)各镇政府、街道办
配合解决和处理税费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税务部门做好税源核查和税费征管工作。
(二十一)人民银行
依法管理国库,准确高效办理各种税款入库业务,监督税款按时足额入库。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税费保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税费保障工作。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建立健全税费保障信息共享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及时更新税费保障等政务信息。各税费保障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税费保障等政务信息。
(三)建立联系报告制度
税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时向税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财税部门要积极协作,加强税源清查核实,定期了解辖区纳税人分布及增减变动、漏征漏管纳税主体清理等情况,认真开展税源清查登记工作,强化税源动态监控管理。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将税费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税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人人有责”理念。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发力,稳定培植财源,拓宽税源渠道,切实形成“财源培植、税收征管、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缴合作。对零散税源、流动税源、隐蔽税源和偏远税源,委托支付收入源头或熟悉情况的部门进行监控。打破地域、部门界限,疏通信息渠道,加强税收征缴合作,形成纵向畅通、横向严密的协税护税工作网络,确保全县税收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三)持续加强税源监控和税费管理。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重要税源监控和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小税种、分散税源的征缴力度,做到抓大管中不漏小。
(四)坚持原则执行好各项税收政策。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严格按法律和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政策。既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又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实现税收征管与优惠双赢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