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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08 08: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思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乎民生改善和百姓切身利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决胜全面小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时期,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时刻,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税务集中征收”,紧紧依托县、镇、村征缴网格,广泛宣传新的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全面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优化畅通手机APP直缴、金融机构代收、办税服务厅征收等多元化缴纳渠道,不断提升缴费服务水平,健全应保尽保、多缴多补、长缴多得长效机制,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提供重要支撑,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二、征缴标准、方式及流程

(一)征收对象

凡具有延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征收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2022年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标准如下,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

个人缴费

200

300

400

500

600

800

1000

1500

2000

3000

政府补贴

30

45

60

75

80

90

100

150

200

300

个人账户

230

345

460

575

680

890

1100

1650

2200

3300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三)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负责。

(四)征缴时限

自2022年4月10日起开始征缴,4月10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征缴期。征缴期内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4月30日前缴率达到50%以上,5月31日前缴率达到85%以上,集中征缴期结束时全面完成全年征缴任务。

(五)参保渠道

参保业务可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参保信息批量登记)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参保)两种方式办理。

如参保人具有特殊身份,需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参保人的维护特殊身份。维护好的特殊身份信息,由人社部门实时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六)缴费渠道

1.“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2.“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模块缴费;

3.“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4.“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5.“云闪付”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6.合作商业银行渠道:

(1)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2)信用合作社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3)建设银行扫码支付、营业网点柜面、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4)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5)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面、中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6)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柜面、邮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7)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光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七)补缴业务办理

缴费人办理往年补缴业务,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线上办理补缴申报业务,待“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系统自动审核完成并推送税务部门后,再通过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渠道缴费。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办理的补缴申报,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未在次日0点前支付成功的订单,将被自动作废(信息系统自动处理),参保人需重新办理补缴申报业务。

(八)缴费到账

参保人完成缴费后,税务部门将缴费的上解、入国库信息传递到居民养老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校验后,做实时到账处理。校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编号信息是否与经办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完全一致;校验参保人在业务系统中参保状态、缴费状态、待遇标识是否重复缴费等信息。

(九)缴费票据使用

1.通过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

3.缴费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由财政部门监制,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保险费票据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9〕26号)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领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人群多、地域分散,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征缴任务能否按期完成,事关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征收任务圆满完成。

(二)实行网格征缴。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网格落实征缴责任,税务、人社、农行、信合、工行等部门要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村村见税务干部、个个有团队服务”,完善“全员动手、职责清晰、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的征缴格局。每级每个网格的区域、人员、任务、职责要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主体唯一、任务具体、服务精准。严格执行监督考核责任,实行按日通报、适时督导,对征缴好的镇街、村组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落实不力、进度缓慢、任务完成差的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县目标责任考核。

(三)密切协作配合。税务部门要将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纳入税收工作的“大盘子”中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全面优化征缴流程,做好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强化督导检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搞好参保扩面,严把政策执行关,准确做好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农行、信合要组建专业征缴团队,全程卡紧时间节点,逐镇街、逐村组开展拉网式征缴,确保缴费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便捷高效缴费。税务、人社、农行、信合、工行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畅通问题反映和业务指导渠道,妥善处理征缴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税务、人社、农行、信合、工行等部门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新闻、微信税企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标准、流程、时限要求等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理解、支持、参与保险费缴纳,营造良好的征缴舆论氛围。要逐级开展政策业务和缴费操作培训,确保乡镇、单位业务经办人员熟知缴费政策、操作流程,避免城乡居民“多头跑”“往返跑”,使其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附件:2022年延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2022年延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