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县重大项目投资结构不优、谋划质量不高、前期服务滞后、建设推进缓慢和工作机制不完善、责任链条不闭合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重大项目工作水平,形成谋划论证一批、前期推进一批、重点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接替有序、梯次推进工作格局,实现重大项目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延政发〔2021〕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着力抓好项目谋划
1.明确重点项目链。紧抓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陕西省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政策机遇,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依托现代农业、新能源、高端能化、工业文化遗产利用保护,筛选确定我县四大优势领域四条产业链;同步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城市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四条项目链。同时,依据政策导向、市场变化和产业链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增加。
2.推动实施“链长制”。落实项目谋划“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条产业链、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支专家团队。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4+4”8条链“链长”,加强组织协调,逐链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由经发局牵头,谋划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工业遗产保护链项目;农业农村局牵头,谋划现代农业生产、深加工、销售全产业链项目;工业园区牵头,谋划油田伴生气、天然气净化、LNG延链补链的高端能化项目;水务局牵头,深入谋划延河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链;住建局牵头,谋划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链;乡村振兴局牵头,谋划乡村振兴省级重点帮扶县项目链;教育、卫生、交通部门各自谋划自身领域民生社会事业项目链。各牵头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聘请专业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制定产业链提升方案,绘制产业链发展图谱,明确产业发展路径,研究产业链发展措施,引进培育“链主”企业。
3.提高重大项目谋划水平。谋划项目要紧扣中省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契合市场需求,符合环境承载,产业项目要充分考虑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亩均能耗、亩均用水、带动就业等效益指标。经发局编制谋划重大项目方案和准入负面清单,会同土地、环保、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严格入库项目审查,确保谋划项目与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相衔接。要统筹区域资源、产业优势和产业链包容性、互补性。构建以产业链为龙头,优势产业发展路径清晰、重大项目谋划精准、公共设施综合配套的项目谋划格局。
4.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重点项目办负责建立县级重大项目储备库,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将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发展实际的项目申报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项目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明确选址、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重大产业项目要达到可研深度。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建成落地或因政策变化等因素需要调整的项目及时予以退出。
二、着力抓好项目前期
5.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县重点项目办年初在重大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建设主体、资金来源明确,土地等核心要素基本落实,具备立项实施条件的项目,编制下达前期推进项目清单,与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前期推进项目年度转化率不低于50%。
6.夯实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责任。经发局每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行动,会同项目责任单位及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逐项目制定前期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行政审批局成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专班,负责重点项目县级审批核准事项的办理,做到项目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一次性办理到位。自然资源局成立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专班,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加快重点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和土地供应进度。林业局成立重点项目林地占用审核审批专班,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积极申报中省市涉林审批事项。对需要申报中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对口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跟踪推进,确保当期上报当期完成审批。项目实施单位要高效率、高质量编制申报资料,主动与审批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支持。经发局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前期推进存在问题。
三、着力抓好项目建设
7.认真编制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各镇、各部门及企业每年8月底前向重点项目办申报次年度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所申报新建项目必须落实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完成立项、土地、林业、环评等关键手续办理,确保在次年3月初具备开工条件。重点项目办负责编制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计划,并按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同时筛选出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申报省市级重点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增速应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产业项目及制造业、创新驱动项目年度投资占比均应保持稳步提升。要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优先将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的产业项目纳入年度计划。
8.明确项目建设阶段目标。经发局、重点项目办对标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月下达投资进度任务,通报进展情况,不定期梳理未开工和投资进度缓慢项目,组织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剖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制定推进措施,确保续建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工,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50%以上,二季度达到90%以上,一至四季度投资完成占比不低于20%、50%、80%、100%。
9.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重点项目办根据每周调度情况,每月上旬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调度会,听取项目建设单位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县委、县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项目集中观摩活动,表彰一批争取项目、支持项目建设的先进单位。
四、着力抓好项目竣工投产
10.推动竣工项目达产达效。重点项目办汇总当年拟竣工投产项目,列出年度建成投产项目清单,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办理卫生、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手续,条件成熟的及时组织验收。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市场开拓和产销衔接,确保按计划投产达效。
11.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后评价。重点项目办按年度制定重大产业项目后评价方案,县政府每年根据产业类别、投资规模、实施过程及投产运营情况确定2-3个重大产业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围绕项目谋划论证、前期服务、建设管理、环境保障、投产运营、政策落实、考核奖补等主要环节进行全过程评价,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着力抓好健全项目推进机制
12.坚持重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要明确项目审批相关单位属事权和项目建设单位属地权,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经发局围绕重大项目谋划论证、前期推进、重点建设、建成投产全生命周期,按年度、按节点、按进度向项目单位下达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行业部门按照任务清单,强化布局统筹、业务指导和问题化解,确保项目不减,投资不降。属地政府集中力量做好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社会维稳和生产生活服务,真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经发部门综合协调、行业部门统筹指导、审批部门支持保障、属地政府全流程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主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13.坚持重点项目领导包抓机制。落实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抓、部门领导主抓、实施单位主推责任,各包抓领导要靠前协调解决项目涉及用地、用工、资金等难题,全力以赴保开工、赶进度、促达效。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专班推进,用清单倒逼任务、用任务倒逼进度。
14.坚持督查考核制度。将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督查督办重点内容,组建重点项目联合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办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定期不定期列出重点项目督查督办事项,会同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建设单位、审批单位、施工现场看进度、查问题,通过督办函、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每年年终,重点项目办对全县项目建设中争取项目、推进项目、支持项目建设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考核打分,并纳入全县考核奖励范围表彰奖励。
15.推行清单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单位要围绕项目“谋划、推进、建设、投产”各个环节,分别制定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清单台账。按照清单台账,逐项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并建立销号台账,确保项目管理底子清、任务明、措施实。
16.推行预警提醒机制。重点项目办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时刻关注项目申报、落地、开工、投产等关键事项,实行跟踪式服务。对不按期上报项目、上报后不及时跟进、落地后不及时办理前期手续、开工后进度慢、不规范施工、不按规定付款、竣工后不及时申请验收等问题,第一时间发出预警提醒告知,第一时间跟进督查,第一时间监督整改,确保项目能落地、早开工、不出事。
17.推行周调度制度。每周四重点项目办向项目建设单位要进度,掌握存在问题,向相关审批单位了解办理事项进展,梳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每月上旬分管领导召开调度会议,集中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18.推行联席会议制度。经发局牵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政策和精神,通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研究制定推进项目建设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19.建立重大项目中介机构集中采购制度。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原则,由经发局牵头,采购中心具体实施,每年依据年度谋划论证和前期推进项目清单,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确定一批重大项目中介机构,开展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前期服务及后评价工作,提高前期手续办理质量和效率。
20.建立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将重大项目谋划论证前期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可研论证等。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财政配套以及其他补助类资金足额用于县级重点项目建设。经发局、金融服务中心按季开展政银企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帮助重点项目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重大项目土地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将每年新增土地指标的60%以上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其中25%用于产业项目,统筹全县10%的商业土地出让金补贴制造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