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9月份以来,我县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虽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但是我市境内已发生三起因人员撤离返回居住地的伤亡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按照省、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和全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汛后地质灾害防治,举一反三,县政府决定立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防侥幸麻痹思想
我县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质环境脆弱,加之今年九至十月降雨持续时间长,雨量大,几乎突破建国以来的极值,不稳定因素增多,汛后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夯实汛后防治责任,夯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周围居住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绝不允许发生伤亡事故。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充分发挥镇、街道办和村组的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镇、街道办和村组群众巡查报灾,技术单位重点排查核灾作用,对前期降雨量大的斜坡实行摸排全覆盖,全面落实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在强化对45个在册隐患点进行排查的同时,对不在册的高陡边坡周围住户、城镇村庄等人员密集居住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医院、搬迁安置点、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等人员相对集中点、灾害易发区域的排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
三、落实责任,强化隐患防治闭环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排查人员,扎实部署,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按照“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闭环管理要求,严防撤离不及时、擅自回流造成人员伤亡。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规定,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科学做好“防抢撤”应急预案。对需要采取防治措施的,要层层压实责任,跟踪督办落实,一旦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
四、严守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及技术支撑服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灾情险情,严格按照险情速报制度进行上报的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抢险等各种工作。此外,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及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主管领导及监测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指导各镇、街道办和村组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服务保障工作。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