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正文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长县2021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6-09 08: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2021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延长县2021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21〕29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特岗教师40名,其中小学语文12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英语8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学前班方向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各岗位需求专业附后)。

2.小学学前班方向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需求专业附后);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6.户口条件。户籍限定在延安市范围内。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可根据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学校之间流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成立延长县2021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特岗教师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负责制定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岗前培训等招聘工作,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月25日起,省上将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我省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6月24日10: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县特岗办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情况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全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1日(星期日)。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县特岗办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县特岗办将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拟聘特岗教师于8月23日前赴县报到,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9月25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同时将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上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10月15日前,县特岗办将组织拟聘教师开展入职前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特岗办)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陕西省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者,由其自主择业。

八、政策与保障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岗计划积极稳步进行。

(一)认真落实部门有关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夯实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健全和加强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县委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三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工作。县教科体局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协助编制、人社等部门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入编入岗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及服务期满入编入岗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等待遇落实。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要协同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内“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落实工作。

(二)切实保障特岗教师待遇。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政府承担。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未拨付到县财政之前,县政府将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县政府将落实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交通补助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住房安排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落实好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的入编及相关人事、工资关系转接等问题,确保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长政办发〔2021〕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