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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延长县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6-10 11: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

为切实缓解我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破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建设,健全定期对接协调机制,有效解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畅通银行放贷、项目融资、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参与县域经济发展渠道,促进全县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延长县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政银企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召集人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经发局、县招商引资中心、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中心及驻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组成。

政银企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工作中心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前期筹备、协调联络、组织落实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政银企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初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参会人员根据议程和内容确定。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定期传达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阶段性金融政策和有关精神。

2.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运行情况。

3.宣传金融机构信贷政策、贷款条件、贷款程序、融资工具及金融服务品种等。

4.通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业发展前景、融资需求、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帮助和支持的事项。

5.指导全县银企对接工作,协调解决影响信贷投放的有关问题。

6.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7.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考察,探索政银企合作发展的新途径。

8.对金融信贷投放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落实对企业的各项金融扶持措施,商讨资金筹集、银企贷款等相关事宜。

9.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县经发局:收集县域内重点项目企业数据库,对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向金融机构推荐,定期做好数据库信息维护。按季、年定期对县内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趋势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部门和银行通报;收集县内融资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贷款用途等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向信贷银行推荐。

2.县招商引资中心:收集所需融资的招商项目有关信息,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

3.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县域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收集好全县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并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培育,规范企业管理,提升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能力。对县域内中小企业的信贷签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县金融工作中心:积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及相关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跟踪统计,及时协调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协调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政银企互动发展。

(三)金融监管及服务机构

1.人行延长支行。负责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贯彻执行相关金融政策,积极参与政银企对接工作,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发展;负责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及组织签约活动,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政银企对接情况进行事后跟踪,定期向县金融工作中心汇报对接情况及存在问题。

2.各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政银企对接工作,主动创新金融产品,推广有关金融信贷政策、产品信息。认真履行主办行职责,确保主办任务落实到位。对企业在银行的存贷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合规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负责介绍项目、企业相关信贷政策、主要信贷产品概况、规模及准入条件等;做好签约项目资金投放,并及时向人行延长县支行反馈项目营销进展、营销成果、项目签约、项目贷款进展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认真分析企业和项目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二)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根据工作紧急程度,拟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各参会单位。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应事先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会议议题的相关资料由提交单位准备。

(三)各成员单位根据议事内容提出议题,送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企业可通过有关成员单位提出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由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决定是否提交下次联席会议讨论或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