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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长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5-12 17:4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延长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延长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为扎实做好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目标,强化底线、系统和法治思维,聚焦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健全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公检法等五项机制,突出PM2.5和O3协同控制、水源保护和治污设施建设、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等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为奋力谱写延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2021年将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大气、土壤、主要污染物排放、碳强度等约束性指标,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围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继续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集中力量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

二、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

紧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配合完成2019-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进一步融合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规范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按期按要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工作。加快“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制定细化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突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力推进延河水污染防治,夯实属地治理责任,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成果。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实施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推进系统治水项目建设。推进县污水处理厂和黑家堡污水处理站的扩容改造和郑庄镇雨污分流改造,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开展延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对存在问题排污口进行整治,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完善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制度。

(二)持续改善大气质量。突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完成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低氮燃烧改造。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完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加强非道路移动源监管。做好餐饮油烟治理,提升油品监管能力。持续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对空气监测数据的预报研判和综合分析,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稳定。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建立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深入推进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切实解决油煤气开发过程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油煤气开发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推动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建议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编制实施《延长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夯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延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延长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就管环保”。巩固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配合保障好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下沉督察工作。

(三)健全环保督察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督查巡查,健全问题交办、督办预警、移送问责等工作程序。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环境指标考核为抓手,定期对各部门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考核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健全生态环境法治标准体系。积极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民事责任追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索赔案例实践,推进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应赔尽赔”。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和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机制,健全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

(五)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清理执法事项,认真落实综合行政事项执法指导目录。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用好《环保法》及其四项配套办法,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指挥协调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实”。

(六)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旋律主动发声,增强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联动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筹划举办好“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全运、减污降碳等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七)强化环境治理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调度,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全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