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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4-19 17:3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交由县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共1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7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63件。现就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实行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部门领导承办、人大政协督办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夯实分管领导责任、落实具体科室和人员,做到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要求、定时限,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多部门共同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协调沟通,加强指导,全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认真核对,及时反馈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见附件1)交办各部门、单位。各承办单位签收后,要及时认真核对签收的建议提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需变更承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分办单位的,认真填写《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见附件2),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经研究核实后作相应调整。超过调整期限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2020年度B类建议提案由原承办部门、单位续办。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一是加强协调沟通。提案建议办理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建议提案的初衷和意图;在办理中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关于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把重心由“文来文往”转向“人来人往”;办理后要形成答复函(见附件3、4)就办理情况进行及时答复,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明确主办及协办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办理意见,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将办理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二是明确时限要求。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时限从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由主办单位报经县政府办公室可延长办理期限。三是按程序规范答复。建议提案一律实行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务必简明扼要,要“对症”下药,不能答非所问。承办单位拟定答复初稿后,要送达代表委员,报告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实在没有条件送达的代表或委员,应做到100%电话沟通。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函及征求意见表报送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同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四、严督实查,问责问效

各承办单位要对办理工作进行自查,了解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度,对已办结的要及时答复,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落实,兑现承诺;对列入计划待条件成熟时解决的问题,要按计划推进,争取早日解决。县政府办公室要对办理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对办理进度慢和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重点督查;对不重视办理工作,不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承办人员不负责任甚至遗失建议或提案原本,超过规定办理时限、不与代表和提案者见面、落实不力等一些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承办单位10月底前要向县政府办公室上报办理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办理工作部署、主要做法、建议提案落实情况、取得的办理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改进意见等。

附件:1.延长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任务清单

2.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

3.承办单位给代表答复的办文格式

4.承办单位给委员答复的办文格式

5.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类别说明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长政办函〔2021〕16号: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