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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卫生健康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对重大疾病、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的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追踪评价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三)协调落实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药物政策,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合理用药、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合理使用的监管,拟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

(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职业标准、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等管理规范,并组织督促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负责全县医疗救护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和制度,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七)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中央、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拟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九)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县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发展。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依法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承担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负责全县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和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项目管理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济发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标准规范、建设规划,负责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准入及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卫生处理,并对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苗分发、储存、运输和接种等记录进行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依法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全县基本药物及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管理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出医保政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指导药品、医用耗材从配送机构至医疗机构的配送工作。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负责监督指导药品、医用耗材从生产流通企业至药品配送机关的统一招标采购工作。

5.与县生态环境局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

机构设置

卫健局下属单位统计表
序号部门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1县医院郭效龙0911-8612063延长县县城西街
2中医医院马强0911-8612102延长县槐里坪社区延河中路12号
3妇计中心胡治军0911-8828989延长县东街
4疾控中心刘璟瑶0911-8612064延长县文化路3号
5健康教育
促进中心
李豆莹0911—8822145卫健局三楼
6计生协会李刚0911-3739039卫健局五楼
7翠屏山医院白旭生0911-8616510迎宾大道10号
8郑庄卫生院张艳花0911--8910013郑庄东街南14号
9黑家堡卫生院崔宏伟0911-8930030黑家堡镇迎宾路30号
10张家滩卫生院王冬梅0911--8960013张家滩镇东尚路1号
11七里村卫生院杨宏伟0911--8612953旧中医院楼(文化路4号)
12安沟卫生院郝秀丽0911-8940013安沟镇人民政府旁
13刘家河卫生院肖志宏0911-8950013刘家河村1号
14罗子山卫生院曹小飞0911-8969013罗子山镇卫生院16号
15雷赤卫生院张亚运0911-8830013雷赤镇西街4号
16南河沟卫生院刘成成0911-8840013南河沟街道
17交口卫生院冯静0911-3716671交口街原粮站
18郭旗卫生院刘帅09118920002延长县郑庄镇郭旗村


领导信息

负责人:董存斌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延长县七里村街道办事处延河中路4号

联系电话

0911——861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