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业标准;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八)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延长县行政区划图、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机构设置
下属单位:
| 部门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 县救助站 | 马生涛 | 0911-8610381 | 延长县七里村街道办事处王家川路3号 |
| 县低保办 | 郭炜 | 0911-8617095 | 延长县七里村街道办事处王家川路3号 |
| 县勘界办 | 折华 | 0911-8610513 | 延长县七里村街道办事处王家川路3号 |
| 县中心敬老院 | 赵新安 | 0911-8610631 | 延长县七里村街道办事处王家川路3号 |
领导信息
负责人:李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延长县七里村街道办事处王家川路3号
联系电话
0911-861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