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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坚决防范遏制住宅小区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照陕西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5〕175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延长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暨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核心目标,聚焦住宅小区(含市场化物业小区、单位自管小区、街道/社区托管老旧小区)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房产服务中心行业指导与监督职能,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推动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全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全县所有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100%、物业企业责任落实督导率100%、问题整改跟踪销号率100%;物业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升,实现“三个全覆盖”和“三个提升”。坚决杜绝因管理缺位引发的火灾、坠落、触电、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切实筑牢住宅小区安全防线。

三、重点任务

以全县95个住宅小区为范围,重点覆盖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投诉多发小区,各镇街、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围绕以下八大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有限空间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对小区水箱、化粪池、污水井、窨井、电梯底坑、油烟道等有限空间,设置明显警示标识、防护网或警戒围挡;作业时是否按要求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流程;是否指定专人值守并明确责任人;是否定时检查警示标识完整性、防护设施有效性;是否对破损、模糊的警示标识以及失效的防护设施及时更换;是否留存通风检测报告及作业值守记录。

(二)房屋装饰装修规范。重点排查整治是否严格执行装修前告知义务、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对擅自变动承重结构、破坏外立面、占用共用设施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与劝阻;是否制止违规动火作业。

(三)高空抛(坠)物防范。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在小区出入口、单元公告栏张贴高空抛物危害警示及法律责任;是否对建筑物外立面、空调外机、阳台、窗台堆物进行定期巡查与清理;是否安装监控探头(覆盖楼栋外立面)或设置物理隔离设施。

(四)公共设施设备维护。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对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定期检查,并记录松动、锈蚀问题;小区公共道路、广场是否存在塌陷、井盖缺失;水系景观是否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施工或维修区域是否设置围挡及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等。

(五)水电气暖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对私拉乱接电线、配电箱负荷过载、线路老化裸露、短路等问题进行日常巡查;供水管网是否定期检查渗漏、水箱水质是否达标;燃气管道是否检查漏气、阀门是否失效;供暖管道是否检查漏水、堵塞、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

(六)电梯运行安全。重点排查是否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并每日巡查记录运行异响、抖动等问题;电梯是否按期维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紧急报警装置是否规定时间内接通、机房温度是否符合要求、井道照明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七)电动自行车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划定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与住宅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备合规充电设施;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是否对“飞线充电”、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充电设施是否定期检查。

(八)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住宅区域内灭火器是否定期检查、消火栓配件是否齐全;是否制定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等;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物业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全程参与排查整改,县住建局将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与信用评级、项目评优挂钩,从严从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属地各方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督促指导,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销号“清零”,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镇街牵头做好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落实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责任。自管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街办、乡镇、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居民自治、区域联管、外包托管等方式,参照物业服务管理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小区安全生产。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好巡查、发现、劝阻,报告等安全职贵,及时报告行业管理部门和街办(社区),并积极协助处置。对排查走过场不深不细,整改搞形式数衍了事,机制不健全虚大浮空,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等,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处罚、信用惩戒等严厉措施。对风险大、管理差和不放心、不托底的环节、部位等,要实施重点监管,跟踪指导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源头治理。牢固树立“视隐患为事故”的思想,推动关口前移,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完善小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规定、夯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制度机制,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落实物业企业日巡查、街道(社区)周排查、行业管理部门月抽查机制,建立发现、移交、处置闭环机制,推进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健全住建、城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结束后,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严格督导问责。对排查走过场、整改敷衍的物业企业,县住建局要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公开曝光,特别典型的在全县公开通报;对因物业失职引发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禁止或限制参与物业服务项目;对督导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管理权限向纪检部门移交,建议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镇街要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物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电梯逃生培训、电动车安全讲座等“安全进小区”活动,提升居民参与度;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多渠道推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氛围,树立“安全示范小区”标杆,推广优秀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