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物业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物业服务行为,提高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好房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回应群众对“好服务”的期盼,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解决住宅小区内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平,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推动物业服务“两升一降”(即公示率提升、履约率提升、投诉率下降)。
(一)提升物业服务公示率
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主动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和主管部门监督。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代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服务履职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和专营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公示内容,推动实现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基本覆盖。
(二)提升物业服务履约率
通过采取企业自评在管物业服务项目履约率,依据自评结果开展治理提升,集中解决影响履约率提升的短板弱项,通过第三方测评评估履约率提升效果等步骤,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依约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升物业服务履约率。
(三)降低物业矛盾纠纷投诉率
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物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集中整治有关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执法进小区,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置小区各类问题。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抓早抓小,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