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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8月9日,宝塔区二庄科龙飞施工现场发生天泵车失控事故,造成1死1伤;8月16日,甘泉县发生井架钻台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8月21日,延川县发生煤矿瓦斯闪爆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市范围内3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8月24日全市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相关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扎实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本次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王卫宾 县住建局 局 长

副组长:冯 飞 县住建局 副局长

成 员:何新平 县质监站 站 长

赵 旭 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主 任

宫 波 县房产服务中心 主 任

郭雪城 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主 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飞同志兼任。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房建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自建房、物业小区管理。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

2.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项目经理带班作业执行情况;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消防

临时用房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工人宿舍是否安装了智能限电器;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施工现场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起重设备是否有产权备案证,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是否按期进行了检测,是否存在超载现象,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螺栓是否松动;防坠器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设备是否日常检查保养及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深基坑工程

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护形式及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监测情况、应急预案措施、危险征兆报警情况、基坑周边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6.脚手架及模板工程

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架自由端高度是否超高、立柱是否设置可调支托、钢管支架间距或步距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碗扣或连接盘插销是否锁紧、纵横向扫地杆和水平拉杆是否设置到位,连墙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水平防护是否到位。

7.防高处坠落措施

高处作业前对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情况;“三宝”等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8.临时用电

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外电防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9.汛期施工安全管理

认真分析汛期降雨较多等特点,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防汛预案、防汛值班安排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演练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度汛。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排查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加强零散作业、临时作业行为检查,严查违法违规操作等问题。

责任单位:质监站

(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排查

1.验收抽查管理方面。提高高层建筑内部防火封堵、燃气管道、建筑外保温材料、自动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的验收抽查比例。认真研判新业态突出风险,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火灾危险性做好分析研判,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关。

2.执法监督方面。依法查处未审未验、降低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消防违法行为,对违法参建单位,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3.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方面。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推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确保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消防车通道设置、标识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阶段消防产品管理。

责任单位:招投标服务中心

(三)自建房领域督查检查

1.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所有自建房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排查摸底。

2.及时消除存量危房风险。对封存处置的危房,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计划采取工程措施整治尚未开工的危房,在夯实临时管理措施的同时,紧盯不放,挂牌督办。对正在施工的危房,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3.加快推进新增危房整治。对其他自建房排查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及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新增的危房,立即组织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针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建设合法合规性,完善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治建设。

责任单位:自建房工作专班

(四)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1.是否制定火灾、暴雨、电梯困人等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制度;2.是否定期组织小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3.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并对房屋外墙饰面砖的安全状况、电动车私拉电源充电和其他不安全用电隐患现象进行仔细排查,物业企业是否加强防火检查及夜间巡查力度。4、是否开展电动车清理、可燃杂物清扫、安全通道清整等工作。

责任单位:房产服务中心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各单位在县住建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本方案明确的排查整治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26日至8月29日)

各单位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企业排查和整改“两个清单”。

(三)检查整治阶段(2023年8月30日至9月15日)

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隐患整治要实行清单管理,形成管理闭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亲自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内容,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要牢牢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对各类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以“零容忍”态度强化监督执法,对排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企业上限处罚。

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尤其在汛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隐患或事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做到项目工作人员节假日非必要不离县,有事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等现象。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做到项目底数清、情况排查清、安全隐患清、整改结果清。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工作零报告、日报告机制,突发情况即时报送;严格执行工作情况周报机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周四12:00时前向局办公室报告周工作情况,同时于9月15日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机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