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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督察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三、督察内容和方式

由县住建局牵头,质监站具体负责,以中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完成问题、已办结信访问题和整改推进缓慢问题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督办。

四、督察重点

1.施工单位是否成立扬尘治理领导机构,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培训、技术交底,是否编制空气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无进场人员扬尘治理教育记录,是否建立扬尘检查整治记录;2.是否在施工现场公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主管部门等信息;3.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是否集中堆放并进行覆盖,是否存在焚烧建筑垃圾及其他材料;4.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检测设备,并进行联网;5.是否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及混凝土;6.施工现场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储存或覆盖;7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走过场、走形式,确保此次督察取得实效。各在建项目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建立问题台账,进行清单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二)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开复工。

(三)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及“扬尘治理措施十六条”的要求。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上限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