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确保实验人员生命安全,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动、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应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从采购到入库必须要有详细登记、日期、批号、数量、国标号等,并签字审核。
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露。
7.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8.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9.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0.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延长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