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延长县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电话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11-8613087
二、信函举报渠道
通信地址:延长县人民政府4楼西侧426办公室。
邮编:717100
三、网络举报渠道
电子邮箱举报渠道:1559441351@qq.com
举报人可将举报内容和相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
四、注意事项
(1)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2)投诉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3)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
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回复反馈的时间和办理时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合法权益。
延长县统计局
2024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