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根据陕水河湖发〔2024〕10号文件关于强化山区河道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延长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延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延长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根据陕水河湖发〔2024〕10号文件关于强化山区河道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延长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延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