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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家湾站外部安全距离整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8613164

传 真:0911-8613049

邮 箱:1473265461@qq.com

通讯地址: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

邮 编:717199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家湾站外部安全距离整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行审发〔2024〕140号

2024年7月22日

 

附件: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家湾站外部安全距离整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