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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延长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延长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延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延长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推进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动政府更好履行职能作用

1.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协同高效。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实施,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运行。开展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大幅缩减。持续推动镇(街)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进一步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严格镇(街)职责准入制度,构建事权清晰、职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镇(街)权责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指导各相关部门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机构,推进政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落实《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行动方案》,深化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完成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常态化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调查处理“一机制、一平台、一热线”,健全政府合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实体产权,依法查处各类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发改科技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持续优化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会商机制,研究解决法律适用、政策实施等疑难问题。修订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落实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事项清单等制度,全流程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持续开展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专项行动,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责任单位: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依法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4.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延长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法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推进县乡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机制,发挥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论证、合法性审查、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为县政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大敏感事(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核把关,保障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与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贯通联动,建立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不断增强监督效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制度、实施、保障和协同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协作和争议解决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案卷评查,县级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本部门本单位案卷评查。(责任单位: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由司法行政部门汇总报县政府。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加大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查处力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整合多部门执法资源,实施“综合查一次”,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等问题。(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8.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仲裁、行政裁决制度,建立仲裁调解工作机制、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拓展运用“两说一联”机制,推广“九平式调解”,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全面提升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责任单位:司法局、信访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9.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听证、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工作要求,推进案件办理制度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加强人员队伍及场所规范化建设。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加大全过程调解力度,及时发布涉企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工作的衔接联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司法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出庭应诉不少于一次,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原则上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行政应诉推进不力、问题较多、排名靠后的政府或部门,采取发函提醒、约谈警示、工作通报等方式责令整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司法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1.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完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突出灾害风险避让,强化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统筹调度,健全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机制。修订完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城市防御洪水方案,聚焦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优化地震应急响应快速处置、队伍力量指挥调度、区域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做足做细大震巨灾防范应对准备。(责任单位:公安局、水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负责)

12.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以实战标准建强应急指挥部和系统平台,强化监测预警、实时会商、联合响应、统一指挥职能。加强对社会救援力量管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局负责)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将经认定的违约失信信息实时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组织做好全县监测评价反馈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违法执法投诉举报监督,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上平台监督作用。(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网信中心,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策推送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在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性文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监督渠道等信息,设立政风行风监督岗,公开监督人员投诉举报电话。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优化提升,加强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级各类媒体、网站的常态化监督,定期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责任单位: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网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

15.深化数字政务服务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由网上可办转变为好办易办。加强对县级政务云、政务网和重要网络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数字政务网络安全主动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深化“智慧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加强12345热线数据分析能力。用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高度融合、数据集成共享。推动政法数据与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安全规范共享共用,提升数字赋能科学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司法局、网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17.持续用力不断推进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结评估,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和“一决定一规划两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不断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严格执行《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切实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加强法治督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意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等目标任务,持续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反馈法治政府建设问题跟踪整改,配合做好重点任务督察,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大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