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根据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4〕13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有关要求,围绕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大面积单产,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环节,注重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激发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围绕技术路径,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全要素”和耕、种、管、收“全环节”增产潜力,提高关键技术的集成度和覆盖面,培育一批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奖补对象原则上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种植规模100亩以上(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作物,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因地制宜实施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大豆“全苗增粒”、杂粮“良种扩面”、马铃薯“两增一防”、油菜“一增三控”等关键技术。按照平均陕北一料种植区平均30元/亩予以奖补,单个项目主体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奖补资金与上年度结余资金统筹使用,不得与承担中央转移支付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主体重复,不得与其他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省级粮油绿色提单产等高度关联,支持环节接近、重叠项目叠加补助,严格防止“垒大户”现象。
补贴面积及金额:黑家堡镇615亩、郑庄镇228亩、张家滩镇1062亩、交口镇856亩、安沟镇1129亩、罗子山镇2112亩、雷赤镇1906亩、七里村街道570亩。共计补贴8478亩,补贴资金25.43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发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如实准确统计填报补贴信息,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地块。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镇(街)要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资料认真核查,重点关注发放对象、发放面积、补贴金额是否精准,信息是否准确,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对照各核查工作小组复核情况,对各镇(街)上报材料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发放面积、金额是否一致,公示公告程序是否规范。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高峰 联系方式:18891103601
延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