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运行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春节将至,为切实有效把好城市运行领域“安全关”,筑牢安全隐患防线,让市民度过一个整洁、安全、祥和的新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市运行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行动时间
2024年11月29日-2025年2月28日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等六大问题,覆盖燃气企业经营、生产充装、燃气具生产流通、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监管执法等6大环节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具体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
(二)开展城市道路塌陷等风险排查整治。对城区内市政道路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路面是否存在裂缝、坑洼、沉陷、车辙等病害;人行道面砖是否完好、平整,有无松动、破损、缺失;路缘石、侧石是否完好、顺直,有无破损、缺失等现象。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立即进行修补维护。同时,加强对市政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巡查、养护、维修等工作制度,定期对道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开展城市桥梁运行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桥梁、涵洞的主体结构是否完好,有无裂缝、变形等病害;桥梁、涵洞的附属设施,如栏杆、支座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缺失。对于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即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做到立即管控并加强巡查,必要时应采取管制措施。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对城市照明设施、广场、公园绿地等区域用电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做好火灾和漏电防护,确保我市城市照明用电使用安全,严防春节期间城市照明设施发生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
(五)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突出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清除路面冰雪。根据天气状况适时调整道路冲洗作业方案,防止作业造成路面结冰影响交通安全。规范建设工地出入口、周边道路和出入车辆冲洗作业,严防冲洗用水溢流导致周边路面结冰。
(六)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督导污水处理厂做好处理设施的防冻工作,针对进水水温变化,及时调整并优化处理工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垃圾填埋场安全检查,防止因降雪冰冻融化引发坍塌等安全事故;检查封闭或半封闭等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规范落实情况,严防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0日)。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31日)。各成员单位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力量对城市运行各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2月1日- 2025年2月28日)。对排查整治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冯耀伟担任组长,副局长冯亮亮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公室,冯亮亮同志具体负责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将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四)严格监督检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