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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城区全面实行巡游出租汽车打表计价收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广大市民对出租汽车的满意度,促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出租车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保障出租车企业、乘客及存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巡游出租汽车在全县城区全面实行打表计价收费模式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我县巡游出租汽车打表计价收费模式工作顺利进行,县交通局将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汆卫东 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 郭雪城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建军 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 员:王保银 曹飞 郭亮 董永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雪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郭亮同志负责期间的日常事务。

办公室电话:0911-8615747。

二、打表计价收费的范围和标准。

1.计价范围

延长县城区规划范围内。

2.收费标准

严格按长政价发【2015】6号文件《延长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执行。

(1)出租车起租价:2公里5元

(2)出租车累进价:超过2公里,即白天租价为1.4元/公里。夜间租价1.7元/公里,按0.5公里进制计费,夜间行驶时间为22时至上午7时。

(3)出租车等候费:5分钟内不收费、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费。

(4)出租车空驶补贴费:按单程载客超出5公里的部分,累进价每公里加收50%。

三、运行阶段

(一)宣传阶段

1.时间安排

宣传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历时10天。

2.宣传方式及要求

采用宣传车在县城区进行巡游宣传、发放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活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起到良好成效;相关企业在此期间要做好出租车计价器的调试工作,确保在后续阶段运行中可以正常使用。

(二)试运行阶段。

1.时间安排

试运行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历时15 天。

2.运行方式及要求

试运行阶段开始本县出租汽车即开始采用打表计价收费;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在车身显著位置张贴并告知乘客收费标准,对出租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行为,乘客有权拒付并告知相关单位,执法人员会酌情进行处理。

(三)正式运行阶段

1.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6日起正式实行。

2.运行方式及要求

当日起本县出租汽车开始严格采用打表计价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要求出租车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计价收费,并为乘客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出租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或超出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行为,乘客有权拒付并向相关单位进行投诉,执法人员会对该驾驶员进行依法处理。出租车驾驶员对于乘客要求的用原有收费标准进行付费的行为可先进行情况说明,解释现在的收费标准及依据;对其依旧要求用原有收费标准进行付费的行为可进行报警处理。

延长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