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县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夯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保持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排查整治重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集中治理以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为重点,结合省、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掌握市场监管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措施,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治理效果。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辖区的安全监察机构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细化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责任,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签订好的《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于5月15日前统一交局特设股205。
(二)治理危险化学品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以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化工园区等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对象进行摸排,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刻汲取安全事故事例影响,全面掌握各类管道的分布、数量和安全状况,按照工业、公用和油气集输等用途,重点对辖区内采油厂、采气厂、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厂、工业气体生产充装厂在用的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集中供热公司使用的压力管道等进行摸排,严厉整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设备底子不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运行以及设备生产周期与检验周期冲突,超检验周期运行问题;对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开展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内容。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局属各单位根据集中治理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集中治理工作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2年3月至11月)。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2022年12月)。各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已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治理工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计划,请局属各单位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工作动员,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治理,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集中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对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保持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请局属各单位于3月15日前确定工作联络人,分别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局特种设备监察股。
延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