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延长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延长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提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切实落实“四早”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7号)《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县统筹、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精准快速、全员覆盖的原则,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包镇(街)县级领导包抓指导,各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组(社区)负责执行、部门全力配合,在期限内分批、安全、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24小时内完成全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
二、组织体系
根据长应对组发〔2022〕1号《关于调整充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省、市要求,成立全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织体系如下:
(一)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林虎 县委书记
杨小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明 县委副书记
车雪能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史奇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高延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高 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郝雄雄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占民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焦 鹏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敏茹 县政府副县长
薛晓明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于 洋 县政府副县长
罗炜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卫关钰 县委办公室主任
郭 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 伟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晓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小花 县网信中心主任
卢继霞 共青团延长县委书记
王 平 县卫健局局长
赵华伟 县财政局局长
刘耀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治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卢延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永良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继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建刚 县经发局局长
李 强 县民政局局长
冯耀伟 县城管局局长
古振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白 岩 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刘璟瑶 县疾控中心主任
郭效龙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秦小军 县人民医院院长
张伟忠 县妇计中心主任
张利平 县中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田宏平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朱延平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贺晓莉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赵建军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曹景阳 省水务集团延长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孟新良 七里村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宏贤 黑家堡镇党委书记
刘 涛 郑庄镇党委书记
古冬峰 张家滩镇党委书记
张海清 安沟镇党委书记
李东安 交口镇党委书记
韩海浪 罗子山镇党委书记
呼逸荣 雷赤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敏茹、王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2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员核酸检测有关工作。
(二)各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组 长:张 明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卫关钰 县委办公室主任
郭 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平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王国锋、赵卫国、刘耀芳、冯泽辉
主要职责:1.负责协调全县全员核酸组织调度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县级领导联系指导各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2.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3.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办文、办会、材料起草等工作;4.及时汇总统计全县全员核酸检测重要数据信息,理顺部门信息流转和上下级信息快速传递,便于工作决策。5.开通群众专用热线电话,畅通群众诉求通导,满足应急保障。6.负责核酸检测结果的处置,一旦发现阳性病例,及时准确换顶隔离区、封控区、管控区。
(2)核酸采样检测组
组 长:王敏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平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李 霞、秦小军、张利平、张伟忠、白旭生、刘璟瑶、郭效龙、高 慧、闫文娟及各镇(街道)党委书记 。
主要职责:1.合理设置采样点,科学组织采样队伍,确保6小时内完成采样工作;2.优化采、送、检、报各环节衔接,加强工作监管,做到核酸检测全面、快速、准确;3.统筹协调各方面核酸检测力量,安排部署全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4.简化报告、审批流程,做好核酸采样、转运、检测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确保采、送、检按规定匹配;5.医废垃圾规范收集转运,集中科学处置;6.做好隔离区、封控区居民应急就医保障。
(3)秩序维护组
组 长:高 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薛晓明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 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治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冯耀伟、孙继涛、白永良、白 岩、卢继霞及各镇(街道)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1.充分调动辖区公安、城管、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社会维稳及安全应急保障工作;2.负责维持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周边交通、治安管控工作;3.一旦发现阳性病例,负责同步组织启动流调工作。
(4)交通转运组
组 长:于 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卢延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白永良、马 强 、苏世强、张调梅、李 刚及各镇(街道)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1.组织做好采样点与区域外核酸检测机构和区内核酸检测机构之间样本转运工作,负责样本转运车辆保障工作;2.对接发热门诊,落实核酸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发热病人转运工作。完成采样转运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3.做好采样点工作人员、生活物资、设施设备的转运;4.做好县外生活物资及封控区、管控区、隔离区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郝雄雄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华伟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建刚、李 强、卢延军、刘耀芳、胡治军、田宏平、曹景阳、朱延平、贺晓莉、赵建军及各镇(街道)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1.负责全员核酸检测采样、防护、消杀物资的采购、储备、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2.接受社会捐赠,合理分配用好捐赠物资;3.各镇街道协调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落实检测点位电力、网络等保障;4.安排采样点所需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5.安排采样人员餐饮、如厕等基本需求,保障采样点位正常工作;6.负责核酸检测期间突发状况的医疗、民政救助。
(6)宣传动员及舆情处置组
组 长:高延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晓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刚 县卫健局正科级督查员
成 员:汪小花、常胜军、古振强、刘璟瑶、王玉强
主要职责:1.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政策知识和工作动态宣传报道,适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配合并做好自我防护;2.适时监测、跟踪网上疫情舆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谣言、虚假 信息。
(7)督导检查组
组 长:车雪能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秦 伟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治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刘 刚、闫 鹏、黑智朝、赵 亮、白意红、郭效龙各派驻纪检组组长、
主要职责:1.督查指导各部门、各镇(街道)组织全员核酸采样、转运工作;2.查处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织不到位、配合不积极、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3.维护治安秩序稳定,发现扰乱秩序、妨碍工作开展的,进行依法处罚打击。
(8)技术指导专班
组 长:李 霞 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璟瑶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秦小军、张利平、李 刚、呼 毓
主要职责:1.负责采样工作质量控制,对采样点位试剂准备、样本处理、检测方法等提供技术指导;2.负责全县采样人员培训。
(9)信息统计专班
组 长: 冯泽辉 县卫健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闫文娟 县卫健局公卫科科长
成 员: 马玉花、李 刚、白 妮、冯 娟及各镇(街道)分管副镇长。
主要职责:1.负责核酸采样、转运、检测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确保采、送、检匹配;2.负责信息平台的技术保障、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三)检测机构及检测能力。
全县共有3所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和1台移动核酸检测车(张家滩镇小学院内)可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各医疗机构要分批完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全员培训,特别是1:10、1:20混采检测技术培训;要增加实验室工作人员数量和提升监测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各实验室检测服务能力见附件1)。县域内日最大检测能力(单管)为12144管,按照85%储备计算为10322管;1:10混采检测最大能力为121440人,1:20混采检测最大能力为242880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向市应对办申请市级和市域内其它县(区)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的支持和帮助。
(四)核酸检测实验室责任划分。
县应对办根据各镇(街道)人口数结合各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提前划定4所核酸检测实验室责任片区,由责任实验室所在医疗机构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样本接收、检测、信息报告等工作。(责任实验室分配见附件9)
(五)转运车辆。
全县用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样本转运车辆,城区由采样机构负责,镇(街)由镇政府(街道办)负责配备(样本转运车辆需求见附件9-1、9-2)。核酸采样时出现的发热病人和高危人群由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必要时请求县120指挥中心支援)进行转运;C类、工作人员及其他需转运人员由交通转运组组织各镇(街道)实施。车辆在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六)采样及检测应急队伍。全县成立各20名人员的采样应急队和检测应急队,以备紧急调度使用。(应急队伍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检测对象
核酸检测对象为全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在全员检测时限内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的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全员免费,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书面证明,可在陕西省疫情防控网站“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检测结果。
四、工作流程
(一)启动核酸检测工作。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或聚集性病例时,县应对办及时上报市应对办,由市应对办结合疫情发生地点、人数和疫情扩散风险,启动应急核酸检测工作。
(二)组织应急采样工作。应急状态下,县核酸采样检测组结合疫情现状,统筹全县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源,确定应急采样点,必要时选择在疫情发生地相对空旷区域(广场、社区)等设置临时核酸采样点。根据疫情发生地核酸实验室日检测能力,就近确定送检样本量及接收机构,确保核酸检测、报告及时。同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保障临时核酸采样点工作顺利开展。
全县常住人口117900人,其中城区主干道、各镇(街道)摸底目标人数37623人。计划设置190个采样点,城区38个点,各镇(街道)152个点。按照属地原则,各镇(街道)以社区(村组)、居民小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采样点,采样点应为独立空间或空旷广场,具备通风条件和设施搭建场地。同时结合实际,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设置机动采样点,以村组(社区)采样为主,采取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形式,方便居民采样,提高采样效率。采样工作坚持全县统筹,不限户籍地、暂住证办理地,就近第一时间在采样点进行采样。(各镇、街道采样点基础设施配备及所需物资数量见附件9-3、9-5)(采样点位数见附件9)
2.分类采样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由收治或医学观察的定点医院采样、检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由各集中隔离点负责采样、送检;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时,启动一般人群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工作,由县应对办统一组织和指挥,具体采样任务以发生本土病例的镇政府为主体,必要时上报县应对办予以支援。
(1)采样点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由若干个采样单元组成,在采样点采用信息化扫码登记方式登记信息,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配比为“1:3:120”。即每120个待检人员,需要配备1组采样工作人员、3个服务保障人员。
(2)采样点工作职责。采样点工作由各镇(街道)负总责,卫健部门负责采样工作,以24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包含5个采样单元)为例,具体人员和职责如下:
各镇(街道)职责:1名工作人员(负责采样点位设置、人员组织协调);10名登记人员(负责被采样人员的信息登记);现场秩序维护、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人员由各镇(街道)按需配备。
卫健部门职责:1名工作人员(负责采样点核酸采样、运送协调沟通工作);2人为一个采样单元(1名负责采集样本,1名负责采样管编号、标记、条形码粘贴及核对)。
(3)每组采样单元采样量。在前期充分准备、现场有序组织的前提下,每组采样人员可最长持续采样4小时,采样量120人份/小时。
(4)采样人员配置。按照24小时内同步集中开展全人群采样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完成全人群采样任务,全县需设立215个采样小组和配备采样人员339名。(见附件9-1)
(5)采样人员来源。一旦发生新冠肺炎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疾控人员主要用于流行病学调查、密接者排查和采样、重点场所终末消毒、聚集性疫情采样、检测等工作;一般人群集中采样人员为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采样人员来源及分配见附件9-4)
(6)采样人员培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由县卫健局组织进行集中采样理论与实践操作培训,镇卫生院专业人员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规范采样和样品质量。
(7)实际采样工作。根据疫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县应对办划定重点区域,根据采样量和时限要求,调集全县采样人员,先完成重点区域采样任务,后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以重点区域为半径,有序扩大集中采样范围。各镇(街道)要紧密配合,落实好人员管控、组织采样等工作。
4.现场采样
(1)采样前,各镇(街道)要提前将20名受检者分为一个小组并完成健康码申领和信息条打印,按照《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登记表》登记受检者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采集地点、日期、时间),按照组别进行采样管编号,采样人员要事先做好个人防护(二级防护)。
(2)采样时,采样人员要核对采样对象个人信息,确保采样管、个人信息及条形码核对无误。
(3)采样人员应按照20:1采样方法及20:1专用病毒采样管进行采样和样本收集。
(4)采样后,及时封闭采样管,并对采样管表面进行消毒。由登记人员将核对后的采样管放入塑料密封袋(一层容器)中并封严袋口,用75%乙醇喷洒密封袋外部;将密封袋放入双层医用垃圾袋(二层容器),密封后用75%乙醇喷洒消毒。将二层容器放入具有“生物危害”标识的专用标本箱,二层容器和转运箱之间应当放置凝胶冰袋。二层容器应当固定在转运箱中,保持标本直立,转运箱密封后,使用75%乙醇喷洒消毒,转运箱表面洁净无污染。
(5)每完成一人需进行手消毒,避免出现交叉污染。
(6)对于行动不便或隔离人员由流动采样队进行上门采样。
5.样本转运
(1)城区样本转运由各医疗机构负责。镇样本转运由辖区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卫健部门、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每个采样点的协调工作,确保每批次采集的样品及时送达指定核酸检测实验室。
(2)采样点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于采样点,由专人负责保存,便于及时追溯受检者,另一份随样本交转运人员。转运人员每2小时收集样本一次,及时将采集的样本转运至指定检测机构。
(3)核酸检测机构要设置样本接收区,转样人员与样本接收员要做好样本交接记录。
6.数据统计
各镇(街道)要成立数据专班,核酸检测信息统一归口管理,各镇(街道)要确定核酸检测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和准确性。卫健部门数据统计要及时与各镇(街道)、转运人员、检测机构对接,确保采、送、检匹配,及时、有效、准确将信息报送至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信息统计专班。
(三)全员检测
4所核酸检测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开展全员核酸筛查检测,实验室要满负荷运转(设备不停,人员24小时轮班),采用混样检测技术,通过增加日核酸检测标本数,提升检测效率,确保完成检测任务。
(四)物资储备
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全员核酸连续3次检测量试剂需求,做好核酸检测相关试剂的储备工作,保证30天满负荷运转,确保检测设备不空转、不停运。同时,要根据责任区域人口和采样点数量提前储备好采样管、咽拭子、条形码、封口袋、凝胶冰袋、生物安全转运箱等设施设备。负责采样的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分配的采样人员数量做好防护装备(防护服、外科医用口罩、护目镜及防护面屏、医用乳胶手套、防护帽、鞋套)、消毒液、医用垃圾袋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各镇(街道)根据辖区采样点的数量负责帐篷、桌椅、额温枪等基本设施设备的配置。
(五)医废处置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核酸集中采集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见附件8)。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由县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夯实属地、部门和单位责任。县应对办负责全县采样、送样、检测及报告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做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全员检测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和实地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一旦需要,全员检测能够迅速高效启动和运行。
(二)后勤保障。全员核酸检测所需资金及其它市县支援我县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及检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各镇(街道)要安排好采样组工作人员交通、休息地点及三餐饮食保障。
(三)联络保障。各镇(街道)要指派负责人和联络员,与相关检测机构、各采样点、采样队伍之间形成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工作有序开展。
(四)人员保障。各镇(街道)要全面组织好各采样点的组织发动、信息登记、秩序维护等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采样点医务人员组织、采样、样本收集及环境消杀、医用垃圾收集等工作,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即时启动,按期完成任务。
(五)督导保障。督导检查组要对各镇(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对部署不细、组织混乱、开展不力的将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