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正文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长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延长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六月十日

        
                                 延长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全县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
    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协调和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工制和责任追究制。
    3.条块结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设施,整合我县所属信息安全工作力量。充分依靠省市各有关部门在地方的信息安全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服务体系,形成区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4.防范为主,加强监控。宣传普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意识,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III、IV级应急处理工作和具体响应I、II级应急处理工作。
   基础通信网络的应急处理按照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实施,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在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为县人民政府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市、县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全县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决定III、IV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对III级和IV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工作;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副组长由信息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安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保密局、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信息办,由信息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信息化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作出的决定和措施;
    2.拟订或者组织拟订县人民政府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
    4.督促检查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5.汇总有关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
    6.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7.组织制订信息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
    8.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县信息化办公室: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会同延长县公安局、县国家保密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政策文件及技术方案,负责安全事件处理的培训,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情况,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县公安局:严密监控境内互联网有害信息传播情况,制止互联网上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的恶意炒作,监测政府网站、新闻网站、门户网站和国家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重点网站网络运行安全。对发生重大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置。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恶意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安全运行、制造网上恐怖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相关政策及方案;保证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
   县国家保密局: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计算机网络上泄露和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密级鉴定和采取补救措施。
   (三)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
    发生安全事件后,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按照正确流程,快速响应,提出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由以下各方面的人员组成:
    管理方面包含应急办副主任,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主要任务是确保安全策略的制定与执行;识别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威胁;在出现问题时决定所采取行动的先后顺序;做出关键的决定;批准例外的特殊情况等。
    技术方面应包含市有关专家、县信息安全有关技术支撑机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从技术方面处理发生问题的系统;检测入侵事件,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