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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价格争议调解知识问答

价格争议调解知识问答:

当你在消费、交通事故理赔、二手车交易、房产中介服务等遇到价格纠纷、价格争议等烦心事时,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将为你提供快速、便捷、免费的服务。

一、什么是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市场主体之间因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处理的行为。

二、价格争议调解有何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

三、价格争议调解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且被申请人同意调解;

3.有具体的调解处理请求、理由以及事实依据。

四、哪几种情况不能申请价格争议调处?

下列七种情况不能申请:

1.涉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如: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价格;

2.涉及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

3.属刑事、民事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财产价格鉴定事项的;

4.价格争议及其相关事项已提起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且已被受理的;

5.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如:购买走私货物;

6.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销售的物品所产生的价格争议;

7.其他不适宜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情形。

五、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收不收费?

价格争议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程序简单,便民利民。

六、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申请途径?

遇价格争议、纠纷,当事人可通过省、市、区县价格认定机构以及价格调解处理站点进行申请。

七、价格争议调解的宗旨是什么?

依法调解 公平公正 服务群众

八、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时限?

根据《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因情况复杂,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经价格争议处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日。

九、出现哪些情况,视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不成?

1、由于当事人原因,价格争议调解到期未能结案的;

2、申请人、被申请人不配合调解员调解工作的;

3、调解过程中因一方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申请仲裁等原因导致调解工作终止的;

4、调解过程中出现无法继续调解的其他情形。

十、《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从何时起实施?

《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16年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一、价格争议调解文书有格式要求吗?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有一定的文书要求和格式规范,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和标准执行,处理过程文字资料要归档备案。

十二、价格争议调解结果如何处理?

经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价格争议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处理部门将及时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后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就价格争议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价格争议调解机构如何设置?

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具体任务由同级价格认定机构承担。

十四、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价格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价格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十五、难度较大且情况复杂的价格争议问题如何解决?

涉及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价格问题,与当事人协商,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调解,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十六、调解处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具体的价格争议事项;

2.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价格争议调解请求;

4.争议各方同意接受调解处理。

十七、调解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价格争议调解请求、事实及理由;

3.价格争议涉及的有关证据,如票据、凭证、协议等;

4.其他价格争议调解所需的相关资料。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途径

延长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咨询电话:0911-861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