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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持续强降雨灾后重建项目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27

为积极应对持续强降雨灾害,加快我县灾后重建步伐,使全县人民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征集持续强降雨灾害重建项目的紧急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征集灾后重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灾后重建项目主要涉及农业、畜牧、水利、国土、住建、社会事业、群众住房、群众生活、道路交通、重点镇、农村社区等领域。其中,农业方面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大田农作物、生产道路等;畜牧方面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圈舍、牲畜受损等;国土方面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耕地、治沟造地、基本农田等;水利方面主要包括水库、淤地坝、灌溉设施、供水设施、治沟造地、基本农田等;住建方面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等;社会事业方面主要包括学校、医院、文化体育、旅游景区、文物旧址等;群众住房方面主要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住房;群众生活方面主要包括无法过冬户、人数,大冻前可恢复房窑回迁数,需要临时生活救济的户、人数;道路交通主要包括通村油路、县乡公路、桥梁等;重点镇、农村社区方面主要包括城乡统筹发展住宅、城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等。

二、具体要求

1.凡申请列入灾后重建项目计划的项目,须按照要求填写《延长县持续强降雨灾后重建项目建议计划表》(见附件),并附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及受灾情况(必须数据说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中省投资,地方配套自筹比例可适当放小)、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按照省市项目申报时间要求,项目必须于7月28日上午10点前上报,因此,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加班加点,认真策划编制项目,并将《延长县持续强降雨灾后重建项目建议计划表》和项目简介于7月28日上午9点前报送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发局427室),并附电子版。上报项目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延长县持续强降雨灾后重建项目建议计划表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7日

附件

延长县持续强降雨灾后重建项目建议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起止年限

建设地点

投资来源

项目总投资

2013年计划

项目审批文号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责任单位

备注

投 资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中省补助

市财政

县区财政

自筹

总投资

中省补助

市财政

县区财政

自筹

总投资

中省补助

市财政

县区财政

自筹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