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决定在延长县开展退役军人英烈荣誉物品保护传承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证章证书类: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嘉奖,受到大军区(战区)以上表彰的相关奖章、奖杯、证书、勋章等
(二)红色物品类: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对印(越)反击作战等战役战斗中留下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军用品和红色元素物品等。
(三)纪实资料类: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照片影像、报纸期刊、书信、证明等。
(四)烈士遗物类:烈士本人参加革命、执行重大任务或日常生活的照片、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文字资料;记载烈士生平事迹的书籍、资料等。
(五)有关红色资源的研究成果和著述等。
(六)其他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和传承价值的英烈荣誉物品。
二、捐赠时间
第一批物品集中捐赠时间截至2020年6月10日。以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捐赠,欢迎各界人士长期支持捐赠。
三、捐赠方式
接收形式分为永久性捐赠和阶段性展览两种。对于个人永久性捐赠的物品做好保护保存,对于阶段性展览的物品做好登记,到期后归还本人。
四、捐赠地址
地址:延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延长县民政局综合楼6楼608室)
联系人:李宇航
联系电话:0911-8619685
五、其他说明
(一)登记造册。详细记载每一件荣誉物品的荣获个人情况、颁发历史背景和个人音视频采访资料等,形成永久性资料,将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文档规范存档备份。
(二)收藏保护。指定专人登记保管,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准确记录物品的每一个特征,采用专业化手段保存。
(三)有重要价值的英烈荣誉物品及事迹将上报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延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