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您好!我是延长县雷赤镇张阳行政村杨家库村村民,东小梅,今年62岁,2016年老伴因大病逝世,2020年公公因病逝世。4年间家里相继2个人去世,家里劳动能力减弱,我常年腿疼,走路不便,地多离家又远,无代步工具,在农村实属一人生存艰难,现求助政府申请低保。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雷赤镇政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镇村干部调查核实,您今年五一期间被您儿子接到西安赡养。您儿子杨东东在咸阳机场工作,名下有房产;您大女儿杨红妮在西安从事装潢行业;您二女儿杨丽娟外嫁西安,且在西安上班。根据《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号)文件核查退出对象范围相关内容:“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和“低保对象的子女是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现任村干部的;低保对象的子女条件较好办有私营企业或经商的。”您的法定赡养人具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来赡养老人,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