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7年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计划的通知》(延人社发[2017]61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及创业基金贷款任务的通知》(延市人才发[2017]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见习任务、对象
见习任务:2017年度市上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190人次;
见习对象: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6、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且未参加过毕业生见习的延长籍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见习单位
延长县域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群团组织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8日;
2、报名地点:延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04室;
3、报名办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人才中心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人事代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企业下岗失业及零就业家庭、孤儿、单亲家庭、烈军属优抚家庭、残疾人等城乡生活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优先安排见习,且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四、审核确认
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所持报名资料及有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初步确认为见习对象,报名结束后将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见习对象,组织其免费参加一次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培训成绩合格的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见习协议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记表”,扫描“二维码”加入“延长县2017大学毕业生见习群”便于管理和联系,并签发“见习派遣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不视为实现就业。
五、见习时间及生活补助标准
1、2017年度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时间为6个月,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2、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人每月20元,期限为6个月。所需资金由人社局从就业资金中解决,在此基础上,见习单位可另行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3、见习生活补助根据考勤情况按季度打到个人卡里,不给付现金,具体要求等微信群通知。
六、见习管理与考核
见习单位负责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
1、凡接收见习生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见习生的考勤及日常管理,同时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2、人才中心不定期对见习生参加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只报到不见习或者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无故频繁缺勤等违犯见习单位管理规定的取消见习资格,停发见习生活补助。
3、见习生到见习单位要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4、见习结束后,各见习单位要对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专业技能、见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人才中心备案。
5、鼓励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优先招聘录用见习生,并签订聘用合同,帮助见习生实现就业。
联系人: 张红梅 董改芳
联系电话: 8611373 8822591
附:延长县2017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