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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14:09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8年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计划的通知》(延人社发[2018]66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及创业基金贷款任务的通知》(延市人才发[2018]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8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名额

见习对象:2017、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且未参加过毕业见习的延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名名额:50名

  1. 见习范围

    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社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2、报名地点:延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04室;

    3、报名办法:见习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人才中心审核的方式进行,办法如下:

    见习报名须提交:“人事代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企业下岗失业及零就业家庭、孤儿、单亲家庭、烈军属优抚家庭、残疾人等城乡生活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优先安排见习,且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四、审核确认

    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所持报名资料及有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初步确认为见习对象,报名结束后将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见习对象,组织其免费参加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培训成绩合格的填写《见习协议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记表”,扫描“二维码”加入“延长县2018大学毕业生见习群”便于管理和联系,并签发“见习派遣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不视为实现就业。

    五、见习时间及生活补助标准

    1、见习时间为6个月,具体见习时间视报名情况确定。

    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执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40号,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人每月20元,期限为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解决,在此基础上,见习单位可另行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见习生活补助根据考勤、考核及资料完善情况,见习结束后一次性打到见习毕业生个人卡里,不给付现金,具体办法“见习群”另行通知。

    六、见习管理与考核

    见习单位负责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

    1、凡接收见习生的单位,要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见习生的考勤及日常管理,指定“指导老师”帮助大学生见习,同时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2、人才中心不定期对见习生参加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只报到不见习或者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无故频繁缺勤等违犯《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取消见习资格,停发见习生活补助。

    3、见习生到见习单位要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因个人原因终止见习的要及时告知见习单位和人才中心,并完善已见习时段的有关资料,私自终止见习的按自动放弃对待,不予计发见习生活补助。

    4、见习结束后,各见习单位要对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专业技能、见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人才中心备案;见习结束五个工作日内,见习生必须将“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考勤表”( 见习群另发)、本地农行卡账号一并提供给人才中心,以便及时给付见习生活补助。不按时提供上述资料,也不说明情况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鼓励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优先招聘录用见习生,并签订聘用合同,帮助见习生实现就业。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 8611373

    注:见习报名需正反打印、填写附件4;见习结束后将完善好的附件3、附件4、一并交回人才中心504室;

    附件:1、陕西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陕西省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3、陕西省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4、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