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读回应 / 两进活动 / 正文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1-02 08:5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延长县2019年寒期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7日


延长县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方案


为帮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强才干,毕业后更好的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寒期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范围及见习对象

(一)活动范围

见习活动在县政府、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

(二)见习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道德良好,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2、见习对象为延长籍在外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

3、能够自行安排食宿,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且未参加过往期到延长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

(三)限制条件

1、已参加过往期寒、暑假到延长县政府机关见习的大学生。

2、往期报名确定参加见习,但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见习的大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登录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进入“2019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入口”。点击“我要报名”按第一步,点击红色字体“2019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推荐表”,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由所在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到延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必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2份)。不接受网上报名(愿意参加市上摇号见习的例外)。

(二)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5日,名额有限报满为止,18日签发见习派遣通知。

(三)见习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月22日,见习期1个月。

(四)报名地址: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5楼人才中心504室。

联系人:张红梅,联系电话:8611373

三、见习安排

(一) 见习单位要为见习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确定辅导员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安排1次基层调研活动。

(二)2019年寒假,我县安排不少于30名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为见习大学生办理每人每月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见习大学生人数报县政府审定后实额发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三) 见习结束后,每名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2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报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见习单位配合。成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局长郑凤宏任组长,县机关事业养老办主任秦丕平、县人才中心主任马长林担任副组长,各见习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才中心主任马长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组织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

(二)明确纪律要求。见习单位要结合见习大学生所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食宿和办公条件;并安排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处理相关文件。同时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教育动员。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服从单位安排,认真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附件:1、2019年寒期见习大学生单位分配表

2、2019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推荐表

3、2019年寒假见习大学生考核表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

2019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单位分配表

序号

见习单位

分配名额

备注

1

县委办

1


2

政府办

1


3

人大办

1


4

政协办

1


5

组织部

1


6

县纪委

1


7

宣传部

1


8

政法委

1


9

统战部

1


10

农工部

1


11

公安局

1


12

检察院

1


13

法院

1


14

财政局

1


15

人社局

1


16

发展局

1


17

住建局

1


18

审计局

1


19

国土局

1


20

交通局

1


21

教育局

1


22

市场局

1


23

农业局

1


24

林业局

1


25

卫计局

1


26

扶贫局

1


27

民政局

1


28

文体局

1


29

水务局

1


30

司法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