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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来学网kuaiji 发布时间:2023-01-10 09:31

各地继续教育正在进行中,重视继续教育、做好继续教育,是我们每一个会计人都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有些学员对于继续教育还是不太了解,今天,将继续教育常见的问题为大家做了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哦~

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

①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②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③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学分?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各地对于继续教育的学员要求也不同,所以学员还是要以当地的继教规定为准,并且,会计继续教育课程分为:专业课程和公需课程。

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

大部分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是支持补学之前年度的课程的,学员如果完成本年度的学习后,如若发现之前年度有遗漏的课程没有学习可以再进行补学。

不过,每个地区所开通的补学年度并不相同,如若学员所需要补学的年度不在开通时间的范围内,则需联系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咨询。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地区明确:自2024年开始,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再给予办理补学手续。

会计继续教育折算方式有哪些?

首先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三条中指出: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每个地方的抵免政策和程序有差异,大家以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为准。